洲际油气在8月8日晚间公告称,因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沪02民初810号执行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公司
控股股东广西
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6.6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29.38%)被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3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洲际油气表示,本次冻结暂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但广西正和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被处置的风险。
焦作万方8月8日晚间公告,股东
洲际油气拟将其所持公司的1.05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约8.77%,转让给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每股转让价格10.388元,转让总价款约10.87亿元。
转让完成后
洲际油气将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成为本公司新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8.77%。
值得一提的是,焦作万方同时公告,公司接收到中登公司信息,截至8月7日,
洲际油气持有公司1.05亿股份,其中司法冻结累计1.0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775%,被轮候冻结数量为1.0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86%。 焦作万方称,公司已向
洲际油气询问详细情况。截至公告发出前
洲际油气尚未接到上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及债权人的告知函,未知司法冻结的具体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