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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联盟网理事会会员

  (一)创始联盟网理事会员
   发起组织单位和共同发起人单位(联盟创始阶段的主要赞助单位),自动获得创始理事会员资格,其代表可以直接成为联盟理事会副理事长。创始理事会员单位可以参与本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指导促进会秘书处开展各项活动。
  (二)联盟网理事会员
   积极参与理事会活动,并提供赞助(公益性、非盈利性机构可以申请减免赞助,以组织、支持活动和提供服务等方式替代,由理事会裁决的能源企业或高校科研机构、第三方机构,可以获得理事会员资格,其代表可以直接成为联盟理事会理事;理事会员单位可以优先获得理事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信息共享、专家咨询评估和协助解决技术、人才、资金问题。促进会还将定期组织专家学者和科研机构到理事会员企业调研,现场沟通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并按优惠价格提供高价值的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促进会协调组织的协同创新活动将优先考虑理事企业参与;联盟还将与石化行业组织、政府机构等机构为理事企业量身打造能源支持方案。
  (三)联盟网会员
   积极参与联盟理事会的活动,定期交纳会员费的能源企业或高校科研机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可以获得会员资格,其代表可以参与理事会理事选举;会员单位可以参与联盟组织的活动,并获得联盟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信息共享、专家咨询评估和协助解决技术、人才、资金问题。联盟还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学者和科研机构到会员企业调研,现场沟通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并有偿提供高价值的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联盟协调组织的协同创新活动将按实际情况考虑适合的会员单位参与;联盟还将推介会员单位与社团等能源投资机构开展创新合作。
   (四)联盟网会员具体分为:
   (1)企业会员: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延长石油集团以及各个高校及科研机构、机构投资者、提供技术服务及其它相关服务的第三方机构;
   (2)个人会员:行业代表性人士、个人投资者、技术人才可参加或被邀请为本理事会个人会员。
  第二条 联盟网成员加入的条件:
    1.经营范围符合行业规定;
    2.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经营效益较好;
    3.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依法合规经营;
    4.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
    5.承认联盟章程,自愿加入联盟,按规定缴纳入盟费。
  第三条 联盟网成员入盟的程序:
    1.提交入盟申请;
    2.联盟董事局会议审查通过。
    3.联盟成员包括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等级别。
  第四条 联盟网成员的权利:
    1.在符合条件和手续完备的情况下有自愿入盟和退盟的权利;
    2.在联盟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享有联盟内的信息共享权;
    4.享有联盟内的企业联名担保权(协商而定);
    5.享有联盟担保权(协商而定)。
  第五条 联盟网成员的义务:
    1.遵守联盟章程,执行联盟决定;
    2.维护联盟合法权益,协助联盟开展工作,积极参加联盟活动;
    3.按时缴纳盟费及国家税费;
  第六条 联盟网成员退盟:成员退盟应书面通知本联盟;成员如果一年不缴费或不参加本联盟活动,视为自动退盟。
  第七条 联盟网理事会员费:成员加入联盟应缴纳入盟费,之后须逐年缴纳盟费。
    盟费分为两类:一类是维持联盟正常运转所需的经费,由全体成员平均分摊缴纳;另一类是联盟组织的诸如招商、会议、广告、展览等活动所需的经费,按照“谁缴纳、谁参与、谁受益”的原则收取。
    联盟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设立加盟费收取、使用管理台账,定期公开盟费使用情况,接受全体成员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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