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组织部任职决定,
王鹏同志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王鹏同志,1992.08-2014.01 历任北京首钢机械厂热处理车间技术员、团委书记,北京市纪委副科级干部、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科员、案件管理室副主任(副处级)、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正处级);2014.01-2014.04 北京市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副局级);2014.04-2015.05 北京市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主任(副局级);2015.05 -2017.04 北京市西城区委常委、纪委书记;2017.04-2017.07 北京市西城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2017.07 -2018.05 中央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2018.05-2019.05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副主任;2019.05-2019.06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正局级纪检监察员兼副主任;2019.06-2019.09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副主任、一级巡视员;2019.09-2019.11 山西省纪委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2019.11-2024.03 山西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2024.03-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
纪检监察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