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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2026年胜利采油厂、东胜公司用油气回收装置公开招标采购方案招标公告

【石油化工产业协作联盟网】 文字:小 中 大 我要投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胜利油田胜利采油厂、东胜公司用油气回收装置(550902)公开招标采购方案(26903301)油气回收装置\冷凝+吸附原油挥发气120Nm3/h非甲烷总烃≤60mg/m3(招标编号:NWZ261110-5509-140600)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油气回收装置\冷凝+吸附原油挥发气120Nm3/h非甲烷总烃≤60mg/m3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2026年胜利油田胜利采油厂、东胜公司用油气回收装置(550902)公开招标采购方案(26903301)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油气回收装置\冷凝+吸附原油挥发气120Nm3/h非甲烷总烃≤60mg/m3    2.000    套    

2    油气回收装置\冷凝+吸附原油挥发气300Nm3/h非甲烷总烃≤60mg/m3去除率≥95%    1.000    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货物交付并经检验或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结算单、发票等办理结算,甲方自乙方送交全套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后60日内完成价款支付。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其它乙方原因导致款项延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质保金规定参照合同条款。若有变化,按胜利油田分公司统一付款政策执行。”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任一标的物或同类商品的供货业绩(提供的业绩设备为物理法处理原油、石脑油或汽油挥发气,处理量≥120Nm3/h,排放指标非甲烷总烃浓度≤60mg/m3。提供合同(采购订单)、技术规格书(技术协议)、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第一步:选择引用类型”和“第二步:同步引用数据”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供货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限定为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前2个月之间,以上资料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同时提供该业绩设备的证明文件(包括:①项目概况②投用时间③应用负责人联系方式及姓名④使用单位印章的现场使用证明⑤国家认可的(带有CMA或CNAS标志)相关检验机构出具的的第三方检验报告(至少包含排放指标非甲烷总烃浓度≤60mg/m3))。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所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证书、认证范围及检测报告真实、有效,无虚假伪造。若因投标人未履行核查义务或报告信息不实导致招标方损失,投标人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并接受取消中标资格和依据《中国石化物资采购供应资源管理办法》作出的违约降级、停用交易资格等处理决定。”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受《胜利油田物资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胜油局发〔2026〕7 号》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办法履行相关权力和义务(见附件)。”(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2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3)投标人须提供(自有)生产检验设备清单、现场照片和购置发票(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第一步:选择引用类型”和“第二步:同步引用数据”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或转资凭证。(4)投标人书面承诺“满足产品技术规格书的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对于不可偏离项目表中“★”标注的技术参数或技术要求,需要投标时实质性响应,要求投标文件中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并承诺,★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标注的技术参数或技术要求,需要供货时实质性响应,要求投标文件中逐条按要求承诺,并承诺在供货时提供出厂检验证明(自检或第三方检验)。(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对已报价的所有物料均具有供货能力。若中标,不得以价格原因不供货或延期交货。在框架协议执行期内,如以价格原因不供货或延期交货,出现合同履约问题,接受中国石化及胜利油田取消交易资格等违约处理。”(6)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物资和技术不侵犯他人的专利、商标及其他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由投标人负完全责任,并提供承诺函。(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配合用户做好工业互联网标识应用和数字化交付。”(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所投产品组成部件如若涉及防爆、防爆CCC认证,供货时提供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监委)授权的防爆电气产品检测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符合中国国家防爆标准要求(GB3836), 且证书有效、防爆等级不低于技术规格书要求),若为外委提供外委厂家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10月30日9时0分 至 2026年11月6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北京招标中心,联系人钟菲菲。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9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9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6年11月9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 (2)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答疑等相关事宜。 (3)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 宋建滨 联系人: 钟菲菲

电   话: 0546-8558393 电   话: 01059963353(打不通电话发邮件)

电子邮件: songjianbin710.slyt@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ongff@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10月 30日

来源:中国石化 作者:chinappia.com 时间:2026-10-30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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