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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多项目,见明细在线钠离子计招标公告

【石油化工产业协作联盟网】 文字: 我要投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多项目,见明细在线钠离子计\0-1000μg/L 3% 不防爆 安装支架(招标编号:NZZ260923-3809-136051)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在线钠离子计\0-1000μg/L 3% 不防爆 安装支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1    多项目,见明细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在线钠离子计\0-1000μg/L 3% 不防爆 安装支架    4.000    台    

2    在线氨氮分析仪\0-160mg/l 3% 不防爆 预处理系统+清洗系统+正压通风柜    2.000    台    

3    在线硅酸根分析仪\0-200μg/L 2.0级 支架式    2.000    台    

4    在线COD分析仪\重铬酸钾法+比色法 0-2000mg/L ±10% 防爆型    1.000    台    

5    在线COD分析仪\重铬酸钾法+比色法 0-1000mg/L ±10% 防爆型    1.000    台    

6    在线钠离子计\0-20μg/L 3% 不防爆 安装支架    1.000    台    

7    在线COD分析仪\重铬酸钾法 0-5000mg/l ±10% 不防爆    1.000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允许生产商/制造商投标,具有集成服务能力的集成商视为生产商。集成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主供分析仪的唯一授权文件,文件须加盖生产厂商鲜章,明确授权投标人为本项目产品合法销售方、项目实施方及售后服务方,授权权限包含项目方案适配、现场集成调试、后期运维保障及项目业绩官方报备,授权有效期须覆盖本项目供货、实施、验收及质保全周期。 生产厂商须出具配套承诺函,承诺对授权集成商提供全程技术支撑、方案对接、现场调试配合,对所供产品质量、原厂质保及售后服务承担连带责任,杜绝串货、贴牌、非原厂供货情形。 集成商需提供自2018年至今独立承接的至少含氨氮分析仪的集成业绩1份。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与本次投标产品型号一致的产品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无需区分生产商、集成商或代理商),业绩要求为: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近八年内(合同日期从2019年起始)有用于炼油化工装置或类似工况连续三年以上稳定运行的良好应用业绩(其中三份合同中含氨氮分析仪(带预处理系统)是用于炼油酸性水气提装置或类似工况,其中三份合同中含COD分析仪(带预处理系统)是用于炼油化工含盐污水或类似工况,其中三份合同中含钠离子分析仪是用于炼油化工阳床或类似工况,其中一份合同中含硅酸根离子分析仪是用于炼油化工阴床或类似工况)。投标人应提供清晰完整的技术协议、合同扫描件(价格可抹去),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业绩列表,工程项目名称、合同号、介质名称、设计温度、分析仪类型、型号、测量范围、用户联系人及电话、投用时间,信息不全将视为无效业绩。未提交业绩有效证明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有虚假内容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按照询购文件的技术要求、介质信息等,对分析仪及预处理系统进行设计、选型,应确保系统设计、选型的正确性、适应性及完整性。主要指标如下: 主要技术指标: ①测量组分:按规格书;②采样方式:按规格书;③检测原理:按询购文件,且应采用国标法(GB、HJ);④显示方式:按询购文件;⑤模拟量输出:按询购文件;⑥电源:按规格书;⑦响应时间:按询购文件;⑧测量范围:按询购文件;⑨精度、准确的、重复性、检出限等:按询购文件;⑩当工艺物料发生变化时,分析仪应可线下或在线修改参数,可及时准确测量新的工艺参数,在分析仪量程范围内可调,禁止采用只能返厂调整参数的仪表;?安装在小屋内的分析仪及其电气设备,按防爆I区,若采用正压防爆,其标识不低于Ex pxb IIC T4 Gb(或等同),正压柜材质不低于304SS。 采样: 凡是与介质接触的探头、管缆都应满足在运行工况的介质成分、温度条件下能连续可靠的运行要求。采样探头选用防爆、抗腐蚀和惰性化的材质,样品吸收少。采样探头应耐高温、耐腐蚀,耐冲刷,整体采用不低于316材质。依据现场工况配置快速回路。 预处理单元(包含但不限): ①氨氮分析仪,整体不低于316材质。介质含焦粉,应配适用的冗余减温器及两级冗余过滤器(两路采用一用一备方式),因减温后焦粉析出粘黏在减温器内部,减温器应有可进行内部清洗的设计;利旧原小屋及配电设施;AT-101现场有冷却水管线,AT-103应考虑“风机+散热器”等技术方式。②COD分析仪,配套减压器、冗余过滤器(一用一备)、快速回路等。③预处理箱内应有电加热器,具备冬季防冻防凝功能。 其他: ①满足现场防爆要求,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安装在小屋内的电气设备按防爆I区。取得并提供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颁发的防爆认证证书,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取得并提供国家认证机构颁发的防护等级证明文件。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应提供相应的CCC认证证书;②提供完整的详细的供货清单,含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材质、产地等信息;③分析仪状态信号、采样系统的温度、压力、流量等信号、预处理箱内部温度、机柜内部温度信号汇入PLC具备RS485远传功能;④符合技术规格书、询价文件的其他要求;⑤开车备件:至少包括COD维护包2套/台,氨氮维护包2套/台;试剂及标液:所有分析仪正常投用后够现场使用半年/台(安装调试阶段的试剂及标液由投标人随设备提供);⑦分析仪及预处理成套供货,同时整体不低于规格书中的防爆要求。(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分析仪制造商具有的现场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及组织架构。 若投标人提供的分析仪为非国产,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中标后发货前提供最终产品的制造商所在国商会或官方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书收货方必须为中国大陆地区的公司,包括该批次所有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数量等信息),原产地证书与其防爆合格证中的制造商名称及地址应一致,并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类似项目的该产品原产地证书复印件及可查询的网站网址及相应截图。产品为非国产品牌时技术协议、说明书等应为中文或中英文对照。(3)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中标后、签订技术协议前,派工程师到买方现场实地踏勘,测绘安装尺寸、接口位置及尺寸等必要信息、现场实际运行工况等,并依据测绘数据及实际工况信息进行详细的设计选型,投标人对测绘信息、选型负责、对现场安装及投用的完整性负责。分析仪现场安装由买方负责,投标人提供分析仪出厂前的性能测试报告及免费的现场安装指导、现场调试、现场培训及其它售后服务。分析仪在投运后,须进行72小时连续无故障运行试验,是最终验收的前提条件(调试阶段的所有试剂、标液等由投标人提供)。 在签订合同之后,到供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投标人应遵守这个要求,具体款项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4)投标人必须承诺在质保期内,保证正常工作条件下所有产品都能达到各项性能指标。如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24小时给出答复,对重大问题24小时内派出服务人员到现场处理问题。对由于制造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投标人负责无偿修理和更换。超过质保期后,产品在使用中发生问题,投标人在收到用户正式通知后24小时给出答复,对重大问题24 小时内派出服务人员到现场处理问题。(5)若询价文件与资格审查条件不一致,以资格审查条件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9月11日10时0分 至 2026年9月16日10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30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9月30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永帅 联系人: 王秀海

电   话: 15822765399 电   话: 022-63805459

电子邮件: liyongshuai.tj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angxiuhai.tjs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9月 11日

来源:中国石化 作者:chinappia.com 时间:2026-09-11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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