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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分公司油品储运装车系统环保治理项目制氮机组公开招标公告

【石油化工产业协作联盟网】 文字: 我要投稿

本招标项目辽河石化公司油品储运装车系统环保治理项目制氮机组,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辽河石化公司油品储运装车系统环保治理项目制氮机组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对辽河石化公司储运系统不合规问题、异味排放、储罐非密闭脱水现状进行全面排查,包括罐区及装载系统现有油气回收设施的运行及达标情况,公路及铁路装卸车设施的配置情况,以及储罐浮盘及密封型式等。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实施的原则,确定项目环保治理研究内容,实现辽河石化公司储运罐区和装载系统创建无异味工厂的建设目标。

本项目新增2套800Nm3/h,氮气纯度99.9%的制氮机组(2100-PK-401A/B)。

2.2招标范围:制氮机组2套,详见附件相关询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2.3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800000.00元(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4交货地点: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项目现场

2.5交货期:2026年11月20日

2.6技术要求、使用功能、质量要求: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7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场后配合安装和调试工作、试运转(包括制造车间和安装现场)以及开车的服务及培训工作。

2.8返回资料时间: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返资内容详见请购文件)。

2.9质保期:质量保修期自项目业主向买方签发“工程交接证书”之日起12个月,如果由于买方责任而影响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或性能考核,则质量保修期不超过最后一批货物抵达装置现场且经检验合格后的18个月,以先到为准。

2.10付款方式

2.10.1预付款:买卖方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四十五(45)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的预付款;

2.10.2到货款:自全部设备、单证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单、保修单、装箱单、设备出

厂测试记录、质量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以及涉及该等设备安装、测试、运行等方面的技术文件)到达买方指定现场(如果设备系分批交付的,则应在卖方交付最后一批设备后)并经到货验收合格,且卖方提供了累计金额为合同价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度款申请表后的三十(3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的到货款;

2.10.3调试款:自全部设备安装调制合格后(验收合格标准须由业主方认可,并出具书面文件),卖方向买方提供《设备安装调试记录表》、进度款申请表后三十(3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的调试款;

2.10.4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质保金申请表后4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付合同总价10%的质保金。

2.11标段划分

3.1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必须为招标货物的制造商。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3-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5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月,或成立于2026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国内至少1套有PSA变压吸附制氮(含空压机)技术生产纯度≥99.9%、≥0.6MPa氮气的制氮规模大于800Nm3/h(空压机型式应与本项目技术要求相同,不包括改造制氮机组),1年(含)以上稳定运行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氮气纯度和压力的业绩资料须提供使用方DCS/PLC系统上的历史数据)。

业绩证明材料形式:

(1)须提交符合上述资格要求新建制氮机组(含空压机)的有效销售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单位名称、供货商名称、合同签订时间)。

(2)对应的技术附件完整版(应有买卖双方签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模、制氮纯度、使用场合、投用时间)。

(3)业绩明细表。

(4)对应合同金额的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及验真证明。

(5)投用1年(含)以上项目验收报告(使用报告或应用证明或评估意见或鉴定证书等有效证明)及加盖最终用户章,并提供用户相关人员联系电话以便核实,否则视为无效A业绩。

(6)氮气纯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检测时间为投用1年(含)以上的报告1份)。

投标人须提供对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及技术协议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技术协议内容至少包括首页、签字或盖章页),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以下信息:项目名称、装置名称/单元名称、最终用户名称、单套制氮能力、投用时间、稳定运行时间、最终用户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满足业绩要求。

以上证明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文件是真实、有效的。一经查实属伪造,招标人有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如投标文件对以上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3.4信誉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4.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经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生效判决记录的;(2)投标人持有人民法院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文书的;(3)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罪判决的;(4)经其他途径确认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并附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全称+曾用名(如有)”检索截图(需显示检索时间、检索关键词、无对应犯罪记录结果)。

3.4.4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询结果为准)。

3.4.5投标人投标标的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级和招标人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惩戒范围。

3.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评标委员会关联关系查询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2 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无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和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企业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未提供承诺书或隐瞒不报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3 投标人在任何行业应用案例中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均未发生过安全运行事故。未提供承诺书或隐瞒不报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4 投标人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专利者需提供专利证书),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未提供承诺书或隐瞒不报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5 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返资时间安排提供相关图纸及资料。未提供承诺书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6设备及材料采购中,涉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的采购,应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物资采购应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进口机电产品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组织进行签订技术协议、提供随机资料等工作。

3.6联合体、分包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云梦泽平台完成投标登记后,须登录中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s://www2.cnpcbidding.com/)完成标书费支付,具操作方式见附件“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财税银)”。

注意:投标报名与支付标书费为两个独立平台,标书费付款支持个人账户汇款。

4.2 招标文件按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 招标文件下载: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参与并支付标书费后,登录并刷新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在“标段工作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4.4 本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CA完成投标工作,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投标,CA办理网址:https://online.bjca.org.cn/v2/#/?channelId=PT1nTXljVE13QVRN#reloaded(具体操作详见云梦泽智慧平台>通知公告>操作说明中的“CA证书办理手册”的相关章节,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电话:4009197888)

4.5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s://www2.cnpcbidding.com/)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6年9月29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见云梦泽用户操作手册(投标端):

① 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请确保完成企业证书办理、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具体可参考操作手册中制作投标文件的相关章节)。

②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③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需自行承担结果。

5.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CNY): 35000.00元。投标保证金按标段收取,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险;

(2)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帐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投标保证金支付途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电汇或保险)均通过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的递交,具体操作见附件“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云梦泽)”。

(4)保证金递交成功后,投标人可使用电汇保证金或支付保险的汇款凭证作为保证金递交依据。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和云梦泽中国石油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梦泽中国石油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招 标 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国际软件园

联 系 人:庄严

电    话:15040848333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联 系 人:田佳鑫

电    话(标书售卖、发票和保证金等事宜):/

电    话(异议受理电话):15668508709

电子邮件:tianjiaxin06@cnpc.com.cn

   
来源:中国石油 作者:chinappia.com 时间:2026-09-07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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