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化2026年防爆视频监控设备框架协议服务器(招标编号:NWZ260917-3401-133686)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国际事业南京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服务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中国石化2026年防爆视频监控设备框架协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服务器 1.000 台
2 显示设备 1.000 台
3 路由器 1.000 台
4 交换机 1.000 台
5 集线器 1.000 台
6 网络收发设备 1.000 台
7 网络加密设备 1.000 台
8 配线架 1.000 件
9 跳线、光纤尾纤 1.000 件
10 磁盘控制卡 1.000 件
11 存储器 1.000 件
12 计算机系统软件 1.000 套
13 计算机应用软件 1.000 套
14 其他计算机软件 1.000 套
15 计算机专用机柜 1.000 台
16 其他计算机机房辅助设备及配件 1.000 台
17 录像编辑设备 1.000 套
18 视频监视设备 1.000 套
19 视频监视设备配件 1.000 件
20 安防控制系统 1.000 套
21 安防控制系统配件 1.000 套
22 生产监视系统 1.000 套
23 信息管理系统 1.000 套
24 录像机 1.000 台
25 其他视频产品 1.000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整台设备研发、生产和组装能力)。投标人必须是相关证书持有人,或者是证书持有人的母公司、子(分)公司,或者与证书持有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投标人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防爆监控类设备合同的供货业绩,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 投标人近三年防爆监控类设备累计销售套数必须大于1200套。 2. 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其中一年防爆监控类设备销售套数不低于500套。 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列表并提供汇总数量。 为证明上述业绩,需提供以下材料:1. 一次性供货合同或订单的清晰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 合同基本信息,至少应包含用户单位(用户单位是指最终用户、EPC单位或集成商)、合同名称、联系人、合同金额、合同数量、合同签订时间;3. 技术协议复印件,至少体现最终用户和投标人双方签字信息,并确保内容清晰可辨(如无法提供技术协议,需提供该订单的最终用户签字或盖章版使用证明)。 如为非直签合同(即投标人通过中间商/授权供货方销售给最终用户),还须提供:4. 最终用户与中间商(或EPC单位或集成商)之间的合同/订单复印件,或框架协议/采购指令/授权供货书等能证明供货关系的有效文件,以及最终用户/EPC单位/集成商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 所有资料如未提供、提供不完整或无法核实,其业绩将不予认可;如发现造假行为或提供虚假信息,将按否决投标处理。(4)除配件和显示设备之外,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全功能完整SDK开发包,功能不限于视频原始码流获取、设备异常报警、截图、PTZ控制、智能报警接收、设备配置等,以及相应的开发支持服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函,否决将导致废标。(5)投标人所投防爆型电子式产品必须持有并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监委)授权的防爆电气产品检测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符合中国国家防爆标准要求(GB3836)),且证书在有效期内。(6)投标人必须能够按招标文件项技术要求提供产品,所有设备不能缺项;标★项为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中,投标人自有产品的占比不低于60%,提供纸质样本或说明书(官网可查)。(7)投标人承诺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产品功能、性能复核性测试,并提供承诺书。(8)投标人如遇产品升级,升级后产品功能参数不应低于所报原型号相应指标,且价格在执行期间不变(9)投标人须承诺所投硬件设备提供3年质保。质保期内实现“只换不修”策略,并提供“备件先行”服务,确保故障发生时能快速恢复系统运行。(10)投标人须承诺所投软件提供永久授权许可,无使用时间和功能限制;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版本迭代与功能升级服务,并保障系统在质保期内的稳定运行与技术支持。(11)投标人所投智能半球摄像机、智能筒型摄像机、智能球型摄像机必须持有并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12)投标人所投网络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视频管理平台软件,必须持有并符合GB/T 28181的检测报告;显示设备必须具备并提供3C认证。(13)投标人若无法独立履行采购合同或订单签订义务,可采用生产商投标、授权代理商执行模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人委托代理商(公司)名单、委托代理协议及承诺函等完整文件。框架协议执行期间,针对日常检修、技改技措及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委托代理商(公司)名单应保持稳定,不得进行增补、缩减或变更。(14)供应商对外购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管理承诺书 投标人须提供签署并加盖公章/CA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对外购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管理承诺书》。该承诺书未提交或提交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将按否决投标处理。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无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1.5 其他要求。
无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框架协议招标的投标人应为生产商,执行模式可采用其授权的代理商名单中选取。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8月27日11时0分 至 2026年9月1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南京招标中心,联系人崔招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17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9月17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6年9月7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资质和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请投标人诚信投标。 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3.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的操作手册(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引),如有操作问题请咨询系统客服95388转5。 4.领购招标文件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领购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特殊情况除外,以系统状态为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后方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重新招标项目的保证金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正常支付。 5.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仅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把关负责。 6.如放弃投标,建议在领购招标文件后3日内在系统中点击【放弃投标】按钮进入放弃投标填写页面,可以选择“是否退保证金”,如选择“是”则系统自动创建退款数据,如选择“否”则不自动触发退款。填写完成后可预览填写信息,点击【下一步】系统自动生成放弃投标函,扫码签章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放弃函发出。 7.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澄清、对招标文件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请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澄清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对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9.保证金递交说明: (1)为缓解投标人的资金压力,投标保证金可通过够买投标险来降低资金成本。投标保证金保险,是保险公司对投标人投标行为的一种保证担保方式。投标企业可使用投标保证金保险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二者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登录电招平台,选择缴纳投标保证金模块,点击并选择“易保险电子保单”,按照流程操作,收到缴费通知,即通过核保。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同投标文件上传至电招平台即可。 (2)若通过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务必提前邮件和招标联系人沟通确认并在系统中填写保函信息,同时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对保函的要求。保函受益人应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保函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当面递交。 (3)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系统显示投标保证金实际支付金额;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和保证金保险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以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 10.根据《招标投标诚信管理细则》要求,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1)未在规定时间之前缴纳中标服务费欠款的; (2)未按规定提交放弃函且不参与投标,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3)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11.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或拨打南京招标中心咨询电话025-8648613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国际事业南京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 冯涛 联系人: 崔招斌
电 话: 13333936836 电 话: 025-86486186(如未接通,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fengt.zyyt@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cuizb@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8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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