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6年聚烯烃部低压装置临时计划脱二氧化碳催化剂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脱二氧化碳催化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低压装置使用的原料需要精制脱除微量杂质。装置需使用乙烯脱二氧化碳催化剂用于乙烯气相精制床层脱硫化氢、二氧化碳、羰基硫等杂质,以保证生产聚乙烯的原料乙烯中硫化氢、二氧化碳、羰基硫等杂质含量满足聚合生产条件。
最高限价:22.8722万元。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化工组。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代储协议生效后,按买方通知的时间交货。
结算方式:首次在聚烯烃部使用的产品,由聚烯烃部组织标定考核,考核结束后编制使用总结(考核报告)作为首次的付款依据由聚烯烃部组织标定考核。第一次标定合格后支付总价的90%,留10%作为质保金;催化剂有效期为五年,到期无异议后见聚烯烃部出具的使用合格报告后支付。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凭《入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到财务挂账后按财务制度付款。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2个月付款。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由于需方生产变动等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代储物资供方返厂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需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计划有权随时调整供货量及终止代储协议履行。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规划和科技信息部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聚烯烃部
项目负责人:孙赫然 联 系 方 式:0459-6705747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臧国增 联 系 方 式:0459-6705074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脱二氧化碳催化剂
投标产品型号
m3
24.7
供货数量:以装填体积为准,投标人根据报价产品特点自行计算供货重量。如果供货数量超过可装填体积,多出部分由厂家自行回收运回,并不予结算;如果供货数量不满足买家所需装填体积要求,缺少部分由卖家免费补足,满足装填体积要求。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大庆石化公司聚烯烃部低压装置使用的乙烯脱二氧化碳催化剂采购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中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有要求但未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明确的,不作为否决项。
2.4 产品标准要求:见技术要求。
2.5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5.1、卖方单位因质量、数量、交货期不按协议履行,买方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因卖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部分总金额10%的违约金;其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本项目仅允许生产商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3.1、提供营业执照,提供生产商声明函(见附件);
3.2、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内证书评标时评标委员会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可查询到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业绩要求:提供投标产品在聚乙烯生产装置上运行时间不少于3年的成功应用业绩。提供用户评价报告(盖使用单位公章或技术部门章)、对应的供货合同、对应发票至少一张及使用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用户评价报告至少包含下列内容:用户名称、装置名称、投标产品生产商名称、产品型号、使用时间及使用该投标产品满足生产使用需求的描述。
3.4、提供投标产品检验单或产品合格证,其检验项目及质量指标须满足技术要求中第二章第3.1条“乙烯脱二氧化碳催化剂规格及标准要求”要求。
3.5、企业信誉: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云梦泽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07-28 17:00:00至2026-08-03 23:59:59,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 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5.1.2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2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递交。
(1)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2)采用银行电子保函的,银行电子保函的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并承诺若有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确保银行电子保函能及时兑现,否则将按失信处理规定加倍处罚。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6-08-12 08:3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受理人为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见本章“8.联系方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 邮政编码:163714
联 系 人:臧国增 联系方式: 0459-6705074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XXXX室
项目负责人:邵永帅 邮政编码: 163714
电 话:0459-6411072 电子邮件:shaoys0255@163.com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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