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北京燕山玉龙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水份分析仪(招标编号:NTS241231-051801), 招标人为 北京燕山玉龙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有资金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水份分析仪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水份分析仪 3.000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1)近三年(2020年-2023年)每年利润率均不低于 0,投标人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商投标的分析仪必须有近5年在国内LAO、乙烯、丁二烯装置上有三家及以上的使用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予以证明,合同内容至少包括:装置名称、产品型号、签署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商提供承诺,承诺满足交货期2024年6月10日在项目现场整体交货的要求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复印件。
(4)投标文件必须带有商务偏差表,如果投标方的商务条款与本次招标的商务条款有偏离,投标方必须在偏差项表中列出并说明,存在重大商务偏差的否决。
(5)投标商投标的产品必须满足技术文件带“★”条款,如不能满足即被否决。技术文件中的带“▲”条款,如不满足五项及以上,即被否决。
(6)微量水分析仪分析方法采用光纤法。分析测量量程0~50PPMW / 0~600PPMW。采样点至分析仪主机300m,光纤长度300m。
(7)投标商提供承诺,发货前提供最终产品的制造工厂所在国国家商会签发的产品原产地证书。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类似项目的该产品的原产地证书复印件,并提供网站地址及网站截图,如不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按废标处理。
(8)投标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其具有的现场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及组织结构。(若投标商为代理商,提供其代理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境内技术服务中心情况)
(9)投标商必须提供的GB/T 19001-2016/ISO-9001-2015认证证书。防爆电子式仪表的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包括NEPSI、CQST和PCEC,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ATEX等。(若投标商为代理商,提供其代理品牌产品制造商的上述文件)
(10)投标商提供承诺,投标文件符合技术询价书中工作范围、技术要求,并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11)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盖有单位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的《技术偏差或偏离表》(无论有无偏差都必须提供),如不提供,即被否决。
(12)投标商《技术偏差或偏离表》中的偏差或偏离违背招标技术文件中带 “★”的任何1项条款,即被否决;
(13)投标文件必须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如无即被否决。
(14)投标商必须满足技术文件中供货范围要求
(15)投标商提供承诺,承诺报价文件中包含数字化交付的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则表示此项费用为免费提供
(16)投标商提供承诺,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的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照茂名乙烯项目《供应商数字化交付规定》等文件要求提交最终版资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2月25日15时0分 至 2024年12月30日15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北京招标中心,联系人周先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日8时59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1月2日8时59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 (2)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3)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4)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北京燕山玉龙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 李立国 联系人: 周先生
电 话: 13901227400 电 话: 010-59963587(如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送邮件)
电子邮件: llg3129@163.com 电子邮件: wzzhouy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年 12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