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期柴油尾气加注设备框架协议采购(江苏石油牵头)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五期柴油尾气加注设备框架协议采购(江苏石油牵头)(WZ20230924-3599-11647-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柴油车尾气加注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各种加油、加气设备及配件
1100.00
件
包1-柴油车尾气加注机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的具有加油机型式评价能力法定技术机构,按照《附录G吨桶加注机样机型式检测项目及要求》进行全项检测并出具合格检测报告。
3.1.7 加注机的防爆架构及性能应符合 GB3836.1 标准的要求,并应取得具有省级以上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颁发的防爆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3.1.8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尽快办理银行卡检测中心出具的《石化加注IC卡卡机联动终端检测报告》和石化盈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卡机联动加油机IC卡电脑头检测报告》。在未取得银行卡检测中心出具的《石化加注IC卡卡机联动终端检测报告》和石化盈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卡机联动加油机IC卡电脑头检测报告》之前,不予供货。
3.1.9 2016-2022年间企业发生过安全事故、数质量事故及各类检查中达到使用单位及地方政府以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以上明确公布暂停使用的或未调查清楚原因的。
3.1.10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承诺书:加注机必须符合《柴油车尾气处理液罐机分体式加注设备技术要求》。
3.1.11 投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承诺加注机免费安装调试(提供调试用液),每年2次免费巡检(附巡检报告)。
3.1.12 投标人需出具所投标吨桶及储罐(含所有材料类型)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
3.1.13 投标商必须为生产商/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4 投标人提交具有省级以上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出具的所投5立方、10立方、20立方、30立方储罐(含所有材料类型)对储液无影响的合格检测报告,检测内容要求按《柴油车尾气处理液罐机分体式加注设备技术要求》(附录E 耐污染试验)。
3.1.15 投标人必须出具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尾气加注机外观形象满足2022版综合加能站新形象要求。
3.1.16 投标供应商需按规定的报价及部件清单进行报价,投标商出现报价不全或更改报价表顺序、或删减项数,该标段按废标处理。
3.1.17 提供法人签字的书面质保承诺且整体质保不低于三年。
3.1.18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承诺待《JJF2013-2022车用尿素加注机型式评价大纲》实施后,尽快取得尾气加注机的型式评价报告。
3.1.19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尾气加注设备具备完善的措施应对尾气加注液对加注机设备面板、地面、管路及加油岛地面等方面的防腐蚀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在挂枪区域、加注设备各部位连接件、固定螺栓及穿线防爆管接头、车辆加注区域做地面防水处理或采用防腐蚀材料、加注设备阀门管线的连接接头部位,增加液态密封胶防漏处理,加强连接部位的密封性;供应商需定期上站维护保养,及时处理渗漏问题等;承诺对前期已供货的尾气加注设备前面巡检,免费加装相应的防锈蚀部件;如中标后,在后续检查中,发现依然存在尾气加注设备本身和加注区地面存在锈蚀和污染状况,将暂停供货资格。
3.1.2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31日 8:00时至2023年9月6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20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0日09: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9月20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南京招标中心
地 址:
南京市中山北路395号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
邮 编:
210000
邮 编:
210000
联 系 人:
周艳艳
联 系 人:
徐旭
电 话:
025-58808888
电 话:
025-86486171
电子邮件:
zhouyy.jssy@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xux@sinopec.com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