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
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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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原油管道工程顺利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这是国家实行企业自主验收以来,中国石化完成的第一个自主验收的项目,对今后自主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沧州-天津原油
管道全长81公里,设计年输量为400万吨,由
管道公司建设管理。该
管道始于河北省
沧州市
沧州输油站,经河北省、天津市,止于天津中转油库。工程总投资1.4亿元,其中完成环保投资481万元,占工程初设批复总投资的3.33%。
该
管道于2001年9月28日开工建设,2002年3月建设完工,因无原料供应等问题一直未投入使用。2008年,在曹妃甸、天津原油码头建成投产后,为给
沧州石化、石家庄炼化输送原油。 2009年12月,经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同意,该工程投入试生产。在试生产期间,
管道公司先后三次向国家环保部申请验收,对历次审查会提出的问题,不遗余力地组织整改,严格管控运营中的环境风险。该
管道运营8年多来,环境风险总体可控,没有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这次验收,是根据国务院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开展的自主验收。
总部能源管理与环境保护部在验收时指出,企业开展环保自主验收不是放松要求、降低标准,而是只能比国家开展验收时更加严格,更加切合实际,把好项目正式投产前的最后环保关口,不让任何一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带病投产。
据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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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原油管道工程顺利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中国石化的油田、炼化、
管道等各个板块也将陆续有项目开展自主验收工作。
总部能源管理与环境保护部组织集团公司物资装备部、工程部以及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与验收调查、验收等单位和6位特邀专家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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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原油管道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认为,该工程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