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网站获悉,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建设
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强调要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标准领跑、政策扶持,创新机制、强化监管,落实责任、激发活力,将
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引领和带动传统矿业转型升级,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在下发《实施意见》的同时,明确提出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有色金属、黄金、冶金、化工、非金属7个行业的
绿色矿山建设要求以及
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要求。对于石油和天然气行业,从矿容矿貌环境优美、环保高效开采、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建设现代数字油田以及保持企业良好形象5个方面,提出18项
绿色矿山建设具体要求。
在矿容矿貌环境优美上,要求建立灾害、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动态监测;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可绿化面积的80%以上。在环保高效开采上,对油气开发过程中产生废弃物全回收无害化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扰动和破坏;矿区COD、石油类、二氧化碳及二氧化硫等排放应满足环评报告中指标的要求。在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上,明确与原油伴生的溶解气、与甲烷气伴生综合利用率指标;土地复垦率100%;新修道路、伴行路等合格率100%。在建设现代数字油田上,生产监控数字化,运营管理信息化,研发投入不低于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1%。在保持企业良好形象上,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石油行业优良传统,创建不同地域特色的油田企业文化。构建企业诚信体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对职工和群众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