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
巴陵石化公司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要求,结合百日安全无事故专项行动,印发调整后的《
承包商安全管理重大风险“一把手”承包工作方案》,着力夯实
承包商安全风险管控基础,预防
承包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该方案明确,公司领导、直属单位(机构)及机关部室主要负责人,分别定点联系47家检维修改制企业、长期
承包商,定期参加
承包商班组安全活动,深入
承包商驻地及施工现场,了解
承包商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运行等情况,帮助
承包商解决相关问题,努力培育长期战略合作
承包商。
今年,
巴陵石化有炼油部环己酮装置脱氢单元安全隐患治理项目、橡胶部老区控制系统隐患治理及控制室集中改造项目、己内酰胺产业链搬迁与升级转型发展项目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以及炼油及配套装置大修、煤化工部及配套装置大修等重点检维修项目,涉及带压堵漏、带压开孔等高风险检维修作业、高风险非常规等作业,以及装置应急抢修等,现场高峰期
承包商作业人员最多可达 1000 人以上。
该公司将
承包商作为公司重大风险管控,成立
承包商安全管理重大风险承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5项年度目标:不发生公司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各级“一把手”对
承包商安全风险承包率 100%;依法合规选择
承包商,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
承包商关键人员配备到位、项目管理到位,关键人员配置率100%、进场面试率 100%;
承包商月度、年度考核执行率 100%。
该方案明确承包方式为,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和总经理对
承包商安全管理风险总承包,负责总体策划、宣传发动和检查、考核;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公司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
承包商安全管理风险承包,并对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和总经理负责;计划经营部、生产管理部、设备管理部、工程建设部、行政事务中心、物资采购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按“谁的业务谁负责”原则,对业务范围内
承包商安全管理风险实施专业承包;直属单位(机构)主要负责人对属地范围内
承包商安全管理风险实施具体承包。
该方案明确7项承包内容:组织制定
承包商安全管理年度工作目标,带头进行领导干部承诺并公示;确保依法合规选择
承包商,从严管控
承包商队伍和资质准入,负责组织清查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直属单位(机构)主要负责人应组织识别本单位
承包商安全管理重大风险并制定管控措施,定期对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直属单位(机构)主要负责人应掌握属地范围内每天施工的
承包商数量以及高风险作业计划,并对
承包商施工过程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公司领导每季度、专业部室主要负责人每月、直属单位(机构)主要负责人每月亲自带队开展“四不两直”检查,涉及严重、重大违章行为的,按照《关于从严直接作业环节管理杜绝严重违章行为的通知》对有关责任人从重问责;实行检维修改制企业、长期
承包商定点联系;直属单位(机构)主要负责人应每季度组织
承包商召开
承包商安全管理专题会议,根据需要,可邀请公司领导及机关相关部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及时研究、协调解决
承包商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该公司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
承包商安全管理重大风险“一把手”承包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分解细化任务,有序推进,确保实效。因风险承包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
承包商事故的,按“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的属地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各级承包人责任;安全环保部对
承包商安全管理重大风险承包及定点联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在公司HSSE委员会上进行讲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