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网消息 (记者王芳 通讯员王璐)10月18日,在浙江
舟山召开的第三届世界油商大会上,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与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国际事业公司下属华东公司的子公司——浙江自贸区中石油国际事业公司,作为中石油系统内炼厂低硫
燃料油出口业务统一归口操作单位,开展相应保税
燃料油贸易结算及混兑业务,为
舟山市场提供充足、符合标准的保税船用
燃料油,并开展原油、成品油贸易。这标志着中石油
东北亚船供业务中心正式落户
舟山。
国际海事组织新规要求,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对全球范围内船舶燃油含硫量从3.5%下降至0.5%的强制规定。分析称,这将对我国船用
燃料油市场供应和品质提出新的挑战。“中石油
东北亚船供业务中心将发挥规模效应,整合中石油系统内优势资源,为我国船加油市场低硫
燃料油供应提供有力支持和高质量保障。同时,这也利于国际事业公司有效发挥协同创效作用,提升中石油的品牌效应。”国际事业公司相关人员说。
今年年初的港口数据显示,宁波
舟山港年货物吞吐量实现全球港口排名“十连冠”。另据国际事业公司介绍,国际上来中国的七条主要海运航线中,有六条航线经过
舟山。这都表明
舟山港船加油业务增长潜力巨大。对此,中石油提前布局船用
燃料油业务,紧抓市场发展机遇。
对于明年将施行的限硫令,国际事业公司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对内有效服务国内炼厂,助力其打通出口报关、一般贸易出口退税等流程,持续实现资源的集中供应,并开展相应保税
燃料油的混兑业务,提升低硫保税
燃料油供应规模;对外合理调配海外市场资源,助力保障国内低硫
燃料油的现货供应,满足国内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