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SP3Z-0801在线水中油分析仪5304500086-芳烃部含油污水排放系统整改项目所需在线水中油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925-3809-12231-B1
2.项目内容:SP3Z-0801在线水中油分析仪5304500086-芳烃部含油污水排放系统整改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在线水中油分析仪\0-300mg/L 3% 隔爆型 预处理系统+防爆箱
3.00
套
包1-水中油分析仪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11月30日、上海石化指定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分析仪表系统集成需满足防爆区域2区IIB+H2 T4要求。 2.投标方对分析仪的正常使用负全部责任。 3.预处理至少包括样品过滤器、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和各类管阀件,各类就地表选用进口产品。预处理管阀件选用SWAGELOK、HOKE、GO、TESCOM或者PARKER产品,材质为316LSS。预处理管路作为整个分析仪系统的一部分,预处理系统图纸必须得到产品原厂签字或盖章技术确认。防爆柜材质为SUS304,板材厚度不低于2?,带内保温隔热层。柜建议规格1200?(宽)600?(深)2000?(高)。 4.技术参数满足附件《B17201-YB4-04\52 水中油分析仪表规格书》 5.投标方所提供的水中油分析仪表必须为整机原装进口,并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或CE证书,承诺交货时提供包括原产地商会证明。 6.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现场安装指导及售后服务。 7.本询价书作为合同附件的一部分,投标方必须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满足本询价书的工艺条件及要求,并能适应装置的环境及公用工程条件。除特殊说明外,工艺数据及要求应以规格文件为准。如有不符合,无论投标方文件是否被买方确认,所产生的问题必须由投标方负责。 8.投标方必须承诺按照本询价书的要求,对水中油分析仪表的整套系统进行设备选型和测量方案的制定,设备的选型和方案的制定必须能完全满足现场的使用要求,选型错误必须由投标方负责。 9.投标方必须承诺确保所提供的水中油分析仪表具有系统的完整性、可靠性和适用性。 10.投标方必须提供在国内石油化工炼油装置内,有近3年内至少 3家类似工况成功应用业绩。业绩表中应包括该产品的使用数量、型号及用户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提供合同扫描件。 11.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有(自有或授权)技术服务和维护机构(提供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有备件库。投标文件必须说明供货商或代理商在中国境内的技术服务和维护的资格和能力,提供服务人员信息。服务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该类分析仪器维修培训证书(扫描件)或用户签字的现场技术服务单据(扫描件)。 12.投标方的技术报价与本询价书的技术要求有偏离,投标方必须在偏差项表中列出并说明。投标方未在偏差列表中列出的内容被视为完全符合买方询价书的要求。 13.投标方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或高于本询价书的内容规定。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9月17日8:00时至2018年9月26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1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1日09:00时。
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8年10月11日09:00时前与郭健伟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富小青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投标说明(请仔细阅读完毕): 1、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2、若本标为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名称含“(重招)”两字,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直接下载标书,系统会给投标人弹出重新招标不需支付标书费的提示。在投标网站进行第二次招标在线报名(务必先报名,不支付标书费);贵司即处于已付款状态可以直接下载标书。如不能下载请发加盖公章的“确认投标函”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确认投标函内容包括:第一次参加投标项目的名称、编号、招标文件的支付凭证(网上支付截图或电汇底单),第二次拟参加投标项目的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日期。若参与第二次招标投标人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3、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支付系统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等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 4、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请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 5、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首先认真阅读《CA版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如招标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wzguojw@sinopec.com联系。邮件咨询请务必提供招标编号。。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电 话:
(座机若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电 子 邮 件: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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