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宁波工程0729-P0032-1063中安项目火焰监测器所需火焰监测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807-3835-8865-B1
2.项目内容:宁波工程0729-P0032-1063中安项目火焰监测器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火焰检测器\0~100% 0.5
7.00
台
包1-火焰监测器
2
火焰检测器\0~100% 0.5
7.00
台
包1-火焰监测器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10月30日、中安项目施工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本询价要求的火焰检测系统为用于测量气化炉燃烧情况的集成装置,至少包括火焰探测器、隔离器、冷却设施等。 2.本询价要求的产品为己在国内相似装置中使用不少于2 年,并且连续无故障使用不少于6个月的合格产品:尤其说明的是,投标产品必须为在测量高压(燃烧压力不低于4.0MPa)粉煤燃烧工况已经使用不少于2 年的使用业绩。 3.随报价应提供所选用火焰检测系统的外形尺寸图、重量及产品样本,以便确认。产品样本应为官方发布的正式样本。投标产品必须为在样本中有明确资料的成熟产品。 4.卖方必须列出偏差表,列出偏差详细内容(或无偏差)。 5.火焰检测器的使用场合与询价文件一致,检测系统配套的其他设备的压力等级、温度等级等满足使用要求的产品;业绩说明必须提供原合同复印件、技术附件、联系人等必要的证明文件。 6.提供的所有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836的要求,证明文件随报价一起提供。 7.火焰检测系统的供电电压为24VDC。 8.火焰检测系统应能同时检测燃料气、粉煤燃烧时的火焰信号。 9.火焰检测系统应能同时输出4-20mA的标准模拟量信号和至少两个代表有(无)火焰的干接点开关量信号。 10.火焰检测系统干接点开关量信号的设定值应为可调(投标文件中应说明推荐的设定值〉。 11.火焰检测系统与气化炉隔离部分(以下称隔离器〉的耐压等级不低于1500PSIG ,耐温不小于280 ℃。 12.在隔离器与气化炉之间应设置吹扫冷却管,长度不大于300mm 。 13.在火焰检测器与隔离器之间设置冷却管,并应带有排凝阀。 14.火焰检测系统的测量部件应为可旋转形式。 15.火焰检测系统的火焰测量距离不小于10m 。 16.火焰检测系统应带有10m 的成套电缆。 17.火焰检测系统采用隔爆型,其防爆等级不低于Ex d IICT4。 18.投标商注册资金必须≥500万人民币 19.每台(套)投标产品的投标价格包括供货范围内为实现投标产品功能而需要必备的硬件(包括所有安装附件)、软件、材料、服务、随机资料、开车试车备件和各种税费等。需报出而没有列出单价的,或未按单价加总在总价中的,则招标人认为在该项下的项目均由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安装的合理损耗,并承诺除非出示充分的证据证明是招标人的原因造成的增加,否则投标商必须无条件、无偿的进行增补。 20.本次招标不允许有备选方案。也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和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21.一般偏离最大不超过5项(不含)偏差 2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完善的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3.技术规格书中带★的条款为废标条款,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对带★ 条款的满足情况;如在投标文件中没有说明将被认为不满足本规格书中的技术要 求。带★的条款详见附件。 2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须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率低于80%,连续三年企业利润不低于零。 25.付款条件:货到现场验收合格支付80%,试车款10%,质保金10%。付款方式:承兑或电汇 26.投标商必须满足现场服务条款。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7月16日8:00时至2018年7月2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宁波市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7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7日09:00时。
开标地点:宁波市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8年08月07日09:00时前与王林(电话若未接通,请发邮件)联系,技术咨询请与甘莹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1、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2、若本标为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名称含“(重招)”两字,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直接下载标书,系统会给投标人弹出重新招标不需支付标书费的提示。 3、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支付系统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等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 4、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请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 5、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首先认真阅读《CA版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如招标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至wzwanglin@sinopec.com。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电话若未接通,请发邮件)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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