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委托,对中石化上海高桥石化催化裂化在线总烃分析仪11套所需在线总烃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504-3809-4622-B1
2.项目内容:中石化上海高桥石化催化裂化在线总烃分析仪11套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在线总烃分析仪\0-30000mg/m3 1% 隔爆+吹扫防爆 预处理系统+反吹系统+机柜
11.00
套
包1-在线总烃分析仪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6月20日、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指定交货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为了保障本次采购的在线总烃分析仪的整体性能(可靠稳定运行),本次招标除了要求卖方投标的产品在关键技术上满足相关技术参数等信息的硬性要求之外,还需要卖方(投标商)自身具有一定的在线仪表运行维护保养能力和水平,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的仪表运维服务合同(法律文件),且由卖方(投标商)提供免费一年运行维护服务(自分析仪投用时开始计算),定期向买方提交运行维护服务报告。 2.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卖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近3年在国内石油化工企业同类装置在用的应用业绩,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证明以上业绩的有效证明,应明确产品使用地的用户名称、装置名称、装置规模、产品规格、型号、数量及投用日期等有效信息。 3.总烃(THC)分析仪分析方法:自动FID 法,测量项目:总烃(THC)浓度,测量量程:0~10000mg/m3;最低检测限:0.1ppmc;重现性:±1.0%FS;线性:±1.0%FS;样品分析时间:≤3s ;测量值输出:模拟电流4~20mA。 4.采样管线全程采用一体化电加热120℃以上高温伴热,并选用抗腐蚀和惰性化的材料,以减少样品吸附。一体化设计,加热均匀,智能温控。 5.采样探头技术要求:防爆采样探头;探头滤芯材质为耐腐蚀材料,可在线更换;具有探头反清洗功能;采样单元整体加热到120℃以上,防止产生冷凝水;加热单元自动温控,具有温度失控报警功能等。卖方需中标(开标当天)会后2周内将防爆采样探头提供给买方(需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交货进度)。 6.报价技术文件必须提供的项目进度表,以及卖方应在报价技术文件中提出仪器设备设计、制造、调试、测试、验收等各阶段的执行详细进度表且满足买方提出的硬性要求。 交货期:本项目由于涉及到装置限期达标排放等地方环保硬性要求不可抗因素,要求卖方在开标当天结果公布后,卖方代表被告知中标结果(开标当天)后4周内交货到买方指定的地点。 7.要求卖方在上海地区应设有固定的运行维护服务中心,能快速反应买方提出的检修要求,本次招标要求卖方应提供上海地区运行维护服务中心的办公地点,以及在上海地区的运维技术装备情况和仪表运维人员力量状况,其中具备一定数量从事仪表维护工作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这些人员的工作经验有效证明,并提供近三年的上岗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在上海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4月26日8:00时至2018年5月4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139号中国石化物资大厦2层开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7日09:30时。
17.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7日09:30时。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139号中国石化物资大厦2层开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8年05月17日09:30时前与李晨光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汤建华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推荐的中标供应商,需进行现场复核,现场复核按《中国石化供应商现场审查评价标准》评分,低于70分的,取消中标资格。。
21.投标说明:(1)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和系统操作等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 (2)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3)本标为电子招标,需从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请咨询400-819-8786。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带“*”项的逐条满足。即:在投标文件中务必要对技术要求带“*”项逐条响应,否则,将会被否决投标。 对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以及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上传的情形,招标人将视为相关投标人存在串标行为,其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请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与此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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