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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金陵分公司委托,对中国石化金陵分公司150 万吨/年连续重整 所需苯毒性气体检测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60820-3809-1180-B1
2.项目内容:中国石化金陵分公司150 万吨/年连续重整
项目概况: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4.交货期和地点:2016年12月30日,金陵分公司物装仪表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工商管理部门网站的企业信息并加盖公章;提供三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3 是否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检验税务登记证
6.4 具备具有所需物资相应生产制造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
6.5 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及重大责任事故
6.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7 投标文件齐全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报招标文件。
6.8 投标文件真实,投标文件不存在弄虚作假,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9 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投标人应承诺负责外购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总成、试运开车、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
6.10 供货商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
6.11 1、 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颁发的长期(不低于1年)代理授权书。2、 技术标书必须有制造商代表签字;且制造商必须出具对技术标书签字人的授权函。
6.12 必须取得符合规格书的防爆等级认证
6.13 取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查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14 企业不存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情况、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进入破产状况,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15 供应商提供的苯气体检测器必须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在国内大型石油化工企业的相同工况下,近5年至少在三家企业成功使用三年以上的应用业绩,近5年业绩中与本次招标相同规格的总数量应不低于150台。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证明以上业绩的合同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产地、规格及数量等,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完整者,其业绩在评标时将不被确认。如提供虚假信息按废标处理。
6.16 近三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约。如产品制造商或投标商近三年在中石化范围内出现过停用、通报、降级等情况,也将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17 提供最近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含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6.18 与相关标准、关键条款的偏离对装置运行有预期性危害的
6.19 技术要求:1、苯毒性气体检测器必须采用光离子化检测器(PID:Photo Ionization Dectector)检测器,泵吸式采样。PID传感器、吸气泵必须为进口产品,提供证明材料。 2、 苯气体检测器仪表必须具备以下功能和配置:传感器带现场自动清洁功能;检测器带现场温度或湿度自动补偿功能;现场带磁棒或红外调整(每台表提供一根调整磁棒);仪表现场带LCD显示; 3、 为保证苯气体检测器仪表在现场潮湿和多尘的环境中正常运行,在不能影响仪表测量的前提下,仪表必须配置相应的样气过滤、除湿,防护箱等必要附件,与样气接触的部件材质为316SS。 4、 卖方必须提供苯气体检测器仪表投用后24个月的整表质量保证期;在质保期内,凡因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仪器故障及损坏,概由卖方免费负责维修直至更换。本次投标中必须提供保证仪表24个月正常运行所需的随机备件及附件。提供承诺书。 5、PID 检测器必须具有高达0.01ppm 的灵敏度。 PID 检测器具有快速响应的特点,响应时间T90≤15s。 6、仪表提供标定样气,每种样气的规格数量:8LX2,每瓶样气应带标定接头、减压阀等标定附件。以上任意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08月06日13时至2016年08月1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6.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31日09:30时
17.开标时间:2016年08月31日09:30时
开标地点:
18.发布公告的媒介: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6年08月31日09:30时前与孙阳、舒春疆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陈宏斌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投标说明:一、投标说明: 1、关于标书费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等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 2、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3、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单位账户,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线上支付"至中金系统。若采用电汇等其他支付方式,须提前发邮件至南京招标中心wzshucj@sinopec.com,邮件回复“同意”后方可采用其他支付方式。金额请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请勿随意改变金额。 4、投标文件按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附在商务标书最后一页)、U盘3包分别密封。各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识清楚。其中U盘数量一个,内装所有投标文件(商务标文件正本和技术标文件正本,报价料表(如需要))盖章后扫描生成的PDF格式电子版,U盘内所有文件名称以“公司名称+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招标编号”格式命名。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一致,否则由于两种投标文件不一致而导致的评标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次招标的澄清及变更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及时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标书费发票原则上在开标现场发放,请投标人代表凭授权书及身份证在开标现场领取。中标服务费发票和开标现场未能发放的标书费发票会以快递方式寄出,请投标人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中认真填写联系地址及相关信息,如因信息填写不准确导致发票投递不达或丢失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投标人担心快递风险要求自行上门领取发票的,请提前发邮件与招标中心联系人联系。增值税发票应及时入账,如因未及时入账造成无法抵扣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如投标咨询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之联系。【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此为准。投标单位反馈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若放弃投标须发盖章版声明至wzshucj@sinopec.com邮箱。】8、邮寄投标文件须知:(1)邮寄过程中存在风险,风险自担(如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丢失、未及时送达投标文件、寄送至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破损等情况)。如果邮寄投标文件,且开标当日无授权代表到场,将放弃澄清以及对开评标过程提出异议的权利。(2)邮寄投标文件之前,须向招标中心联系人发送邮件提前告知。9、邮寄投标文件说明:(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以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为准(为北京时间,下同)。(2)如当日递交,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省南京市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1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开标大厅。(3)如不在当日递交,必须在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省南京市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1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开标大厅(收件人:梁连寿,电话:025-85620661,邮编:210003)。(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收。(5)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二、重要商务条款:违约责任 (1)如卖方未按合同或附件的规定按时向买方提供技术资料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收取违约金:每延迟一日,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零点一(0.1%),该项违约金总金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卖方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买方提供技术帮助,采取各种措施以使设备达到各项指标。 (2)如验收试验结果不能达到买方技术条件规定的技术指标时,每不能达到一项保证指标,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零点一(0.1%);每一项不能达到关键指标,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1%)。指标违约金总金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20%),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直接损失的,卖方应赔偿买方的直接损失。如技术指标超出技术条件规定的技术偏差区间,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应退还已收货款并承担买方的直接损失。 (3)如卖方因其自身原因(不可抗力除外)未按期交货,每迟交一日应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零点一(0.1%)的违约金,该项违约金总金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20%)。卖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其交货义务,逾期交货超过30日历日,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4)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的或存在质量瑕疵的,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拒付款项,并可以选择要求卖方退货或更换,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货物迟交责任由卖方负责。卖方对其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缺陷所造成的人身或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买方代卖方先行赔偿,卖方给予买方等额补偿。 (5)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存在设计、制造缺陷,或者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卖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如需更换,卖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
21.其他重要要求:无。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技术咨询: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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