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重招)中石化上海工程公司扬子EVA装置添加剂系统1套所需添加剂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1205-2111-383-B1
2.项目内容:(重招)中石化上海工程公司扬子EVA装置添加剂系统1套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添加剂系统\100kg/h 防爆
1.00
套
包1-添加剂系统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6月30日、扬子EVA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商需以书面形式在其标书中提出所有的技术偏离。 2.投标商应保证整个系统的完整性及可靠性,如有任何设计、制造等缺陷,投标人应保证免费修改、更换。标书中需提供承诺函。 3.投标商的投标技术附件应按询价要求编写, 内容齐全、详尽、属实,须附有设备外形图、设备机械数据表。 4.投标商在投标书中应对物资分包商做出实质性响应,未根据招标文件分包商清单要求列明分包商,或所列分包商与要求不符的,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5.投标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下列要求做出承诺保证: 1)、大袋和小袋卸料站投料口控制风速不小于1.0 m/s; 2)、颗粒物排放限值为20mg/m3; 3)、固体添加剂和液体添加剂系统的计量精度为±1.0%。 6.投标商有所需物资设计、集成供应能力,提供的设备应在其设计和成套供应经验范围内,且工程装置应用的经验证明是可靠的。至少应有同型号(或大于本招标技术文件参数)的产品在大型石油化工装置相同或相似操作条件下成功运行的业绩(需提供合同或用户使用情况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上要体现上述参数)。 7.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SSEC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8.投标商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有质量检验部门及检验设备,有完整的产品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并有痕迹管理。 9.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投标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函)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投标商注册资金大于等于1000万元。 12.提供承诺函:1. PK-1703-D-1701A/B(添加剂熔融罐):工作容积不少于3m3 ,罐体:筒体壁 厚≥18mm; 上封头壁厚≥12mm;下封头壁厚≥18mm;夹套壁厚≥6mm; 2. PK-1703-D-1702A/B(添加剂喂料罐):工作容积不少于2m3 ,罐体:筒体壁厚≥16mm; 上封头壁厚≥12mm;下封头壁厚≥14mm;夹套壁厚≥6mm 13.投标文件中须需提供A2类压力容器的设计和制造资质证书 14.技术请购书是针对固体和液体添加剂系统在设计、制造、检验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投标商不得低于其规定要求。投标商不但须具有固体添加剂系统至少成功运行二年以上的应用业绩,还须具有液体添加剂系统成功运行至少二年以上的应用业绩(需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书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只有经买方书面批准才有效,否则如不满足其中的任何技术要求均可做为偏离项,超过3个,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15.投标文件中必须包含所供系统完整的PID,并注明“供货范围文字描述部分与PID互补”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11月20日8:00时至2017年11月27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135号中石化南光(上海)实业有限公司(2号楼)一楼开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2日09:30时。
17.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2日09:30时。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135号中石化南光(上海)实业有限公司(2号楼)一楼开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7年12月12日09:30时前与赵园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周景芝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1)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和系统操作等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 (2)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3)本标为电子招标,需从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请咨询400-819-8786。。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