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委托,对16TA051 所需在线微量氧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2.项目内容:16TA051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在线微量氧分析仪\隔爆型 预处理系统 2.0 台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01月20日,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卖方应按照技术标书及数据表或规格书中的技术要求,详细报出微量氧在线分析仪的各项技术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精度、响应速度等),否则报价无效;卖方报价技术文件需满足规格书技术要求,不得有缺、漏、错项, 否则按不满足技术要求处理。
6.2 卖方提供的微量氧在线分析仪应该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应在石油、石化行业国内外知名大型企业应用状况至少三家用户的成功使用业绩。投标文件中业绩支持文件必须写明所用业绩的微量氧在线分析仪性能、硬软件配置、应用装置名称、最终用户名称及所在城市,投产日期、合同日期等。若为国内项目,需提供相应产品销售合同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提供不完整、有虚假信息或业主方无法核实,其业绩将不被认可。
6.3 卖方报价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微量氧在线分析仪主要附件的品牌和产地。
6.4 微量氧在线分析仪系统,实现监测数据远传功能;工作状态:连续在线检测;
6.5 精度:±1.0% O2;响应速度:< 4秒;
6.6 模拟信号输出:至少一路4~20mADC(传输距离不小于500米),带数字显示,按键操作;
6.7 防爆等级:不低于ExdⅡCT4;不接受正压吹扫,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
6.8 分析仪主机(原装欧美进口仪表),并提供原产地证书和报关单,自动零点校准和斜率\可编程校准周期等;
6.9 卖方在投标时应提供下列资料(份数同商务投标文件):1 业绩支持文件;2技术说明及对规格书的应答;3制造和检测时间计划;4所有供货项目的详细清单。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10月18日15时至2016年10月2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6.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6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6日09:00时
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0层会议室。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6年11月16日09:00时前与王舒一联系,技术咨询请与俞新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投标说明:1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按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附在商务标书最后一页)、U盘(技术、商务)共四个包分别密封。各包须单独密封,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标识清楚。各包内装投标资料如下:包1:技术标书;包2:技术U盘(内装盖章技术标书扫描后生成的PDF 电子版);包3:商务标书、投标保证金;包4:商务U盘(内装盖章商务标书扫描后生成的PDF电子版)。注意:各U盘须单独密封并标识后放入对应包中,U盘内所有文件名称以“公司名称+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招标编号”格式命名。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一致,否则由于两种投标文件不一致而导致的评标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关于标书费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等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 3 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4 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单位账户,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线上支付"至中金系统。若采用电汇等其他支付方式,请最少在开标前三天以发邮件至wzwsy@sinopec.com进行确认,邮件回复“同意”后方可采用其他支付方式。金额请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请勿随意改变金额。 5 本次招标的澄清及变更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及时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 标书费发票原则上在开标现场发放,请投标人代表凭授权书及身份证在开标现场领取。中标服务费发票和开标现场未能发放的标书费发票会以快递方式寄出,请投标人在平台投标反馈及投标函中认真填写发票邮寄地址及相关信息,同时在商务标书内备注清楚投标单位开具发票相关信息,确保增值税发票可以正常开出。如因信息填写不准确导致发票投递不达或丢失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增值税发票应及时入账,如因未及时入帐造成无法抵扣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针对售卖标书的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否决条款核对,任意一条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招标中心人员未能及时接听您的电话时请发送电子邮件。开标时,按照资格后审方式,对照表招标公告中资格条款和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否决条款一一核对,请在投标文件中一一响应。 招标文件附件中的合同文本或模板、商务付款条件,为招标人设立的不可偏离项,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偏离。开标时,投标人不得再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和异议,所有解释权属于评标委员会。 8 邮寄投标文件说明:(1)原则上不接受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如投标人要求采用邮寄方式的,须提前发邮件至wzwsy@sinopec.com,征得招标中心同意并确认邮寄地址、收件人等信息后方可邮寄。(2)邮寄过程中存在风险,风险及后果由投标人自担(如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丢失、未及时送达投标文件、寄送至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破损等情况)。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要求为准。投标单位反馈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并参与投标,若放弃投标须发盖章版声明至wzwsy@sinopec.com邮箱。】。
21.其他重要要求:无。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技术咨询: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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