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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委托,对上海高桥3硫磺装置烟囱在线仪表CEMS所需CEMS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0702-3809-623-B1
2.项目内容:上海高桥3硫磺装置烟囱在线仪表CEMS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隔爆型 分析小屋+正压防爆柜 1.00 套 包1-cems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8月25日、详见商务文件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卖方提供的CEMS系统 的SO2 分析仪、NOx 分析仪必须为原装进口品牌产品,卖方提供的CEMS 中属于国内生产的仪器仪表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 CEMS系统中属于国外生产的仪器仪表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并提供相关证书。卖方提供的CEMS系统(包括数采仪设备) 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产品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和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提供检测报告和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卖方本次投标CEMS 系统仪器的名称、规格型号及生产单位,必须与上述证书和检测报告内容相符合,投标文件中所选仪表型号必须在所提供的正式选型样本中能一一体现,投标时提供选型样本。 2.环保验收情况,卖方必须提供近三年同型号的CEMS系统通过上海环保部门验收的环保验收合格报告或环保验收有效证明性文件。 3.固定污染源CEMS 在线监测系统由卖方提供免费一年运行维护服务,定期向买方提交运行维护服务报告,并提供有仪表运行维护服务能力的有效法律证明文件(如三年的仪表运维服务合同)。 4.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卖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卖方必须提供近3 年在国内石油化工企业在用的应用业绩,运行良好,无不良使用记录。其中在近3 年业绩中,与本次招标相同型号CEMS系统 且在国内石油化工企业的硫磺装置上连续运行一年以上的应用业绩至少有一套(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证明在硫磺回收装置上连续运行一年以上的应用业绩的用户名称、装置名称、装置规模、产品规格、型号等相关信息和有效合同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使用实验性产品。 5.卖方必须在技术、环保认定证书等方面上确保固定污染源CEMS 在线监测系统能够一次性通过地方环保部门的验收,如由于卖方技术、环保认定证书等方面原因造成CEMS 不能一次性通过地方环保部门的验收,后续产生的验收费用和由此造成买方经济损失由卖方负责和赔偿。卖方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6月22日8:00时至2017年6月29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宁波市江东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4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4日09:00时。
开标地点:宁波市江东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7年07月14日09:00时前与王舒一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李荫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1、关于标书费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招标文件下载和系统操作等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 2、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3、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投标人单位账户,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在线上支付保证金"系统中选择“在线代扣(实时到账)”支付至广发支付系统,也可以选择“银行网银、归档付款”,根据系统生成的支付账号支付至广发支付系统。金额请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请勿随意改变金额。 4、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必须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电子版投标文件(软件可以从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左下角下载),如采用其它方式编辑将会无法在线上传。 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上传(如未能上传则视为投标不成功),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和U盘递交或邮寄至开标地点。 6、请所有投标人报完名后即在系统中申请CA证书,无CA证书则无法完成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上传。 7、投标人成功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后,请提前尝试模拟解密能否成功,如模拟解密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400-819-8786尽快解决,保证开标现场可以解密成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未及时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8、现场递交的文件:内装不加密技术文件U盘、内装不加密商务文件U盘、纸质版技术标书一正一副、纸质版商务标书一正一副(含投标保证金),共4个包,各包须单独密封。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一致,否则由于两种投标文件不一致而导致的评标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要求为准。 9、本次招标所有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均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ding.sinopec.com发布,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登录平台查看。 10、标书费发票原则上在开标现场发放,请投标人代表凭授权书及身份证在开标现场领取。中标服务费发票和开标现场未能发放的标书费发票会以快递方式寄出,请投标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ding.sinopec.com中认真填写联系地址及相关信息,如因信息填写不准确导致发票投递不达或丢失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投标人担心快递风险要求自行上门领取发票的,请提前发邮件与招标中心联系人联系。增值税发票应及时入账,如因未及时入账造成无法抵扣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如投标咨询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之联系。【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此为准。投标单位反馈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若放弃投标须发盖章版声明至wzwsy@sinopec.com邮箱。】 12、若同一招标项目由宁波招标分部再次招标时,已购买过该项目标书的投标人可不用再次购买,须按以下流程办理:一是在本次标书售卖期内发送免标书费申请至wzwsy@sinopec.com,免标书费申请中需写明上次招标的招标编号、本次招标的招标编号、是否参与本次招标等内容,并加盖公司章;二是在中石化网上反馈参与投标,并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如售卖期已过、无申请、无网上反馈的,均视作不参与本次招标。如投标人主动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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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石油石化产业(战略)联盟网 |
作者:chinappia.com |
时间:2017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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