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委托,对金陵分公司热电煤粉炉一炉一塔脱硫改造CEMS所需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0621-3809-916-B1
2.项目内容:金陵分公司热电煤粉炉一炉一塔脱硫改造CEMS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不防爆 预处理系统 1.00 套 包1-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8月12日、金陵物装仪表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产品投标商或制造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办事处及技术服务中心,有能力完成所购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总成、试运开车、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必须说明具有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及组织机构,至少具有三名高级技术服务人员在国内相同装置5年的服务简历,提供相关材料。 3.投标商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 4.1、 如非投标设备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颁发的长期(不低于1年)代理授权书。2、 技术标书必须有制造商代表签字;且制造商必须出具对技术标书签字人的授权函。 5.卖方提供的CEMS系统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产品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和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完整的检测报告和认证证书。 6.产品制造商及投标商必须取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7.CEMS系统中国内生产的仪器仪表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 卖方提供的CEMS系统中国外生产的仪器仪表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提供相关证书。 8.投标人所提供的CEMS系统的多组份气体分析仪、烟尘分析仪必须是原装进口的在线过程分析仪表,必须提供仪表选型样本。 9.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近3年在国内电厂的超洁净排放装置上有3套以上的成功应用业绩。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证明以上业绩的合同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应明确产品使用地的用户名称、装置名称、装置规模、产品规格、型号、数量及投用日期等,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完整者,其业绩在评标时将不被确认。如提供虚假信息和业绩不满足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10.提供最近一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含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11.1、 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设计规格书的要求。 设计规格书中“*”项为投标废标项。 2、投标人所选型号及所有仪器仪表必须在所提供的正式选型样本中能一一体现,投标时提供选型样本。 3、投标文件必须对询价文件的技术条款进行响应并做应答。 4、投标人提出的偏离,经招标人确认为无法满足要求的。 5、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后30个月或调试验收后24个月,以先到为准;如在质保期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供货商进行免费更换或维修。如在质保期间,由于国家标准或地方相关标准发生变化,CEMS系统不能满足使用时,卖方必须对CEMS系统进行免费升级或改造,使其能够满足新标准的要求 。投标商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卖方提供的CEMS系统必须满足火电厂脱硫烟气超洁净排放的技术要求,在技术上必须确保CEMS系统能够一次性通过地方环保部门的验收。如由于卖方技术原因造成CEMS系统不能一次性通过地方环保部门的验收,后续产生的验收费用由卖方负责。投标商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投标商提供的CEMS系统的仪器仪表的测量方法、性能指标、测量量程(提供的仪器仪表的最小量程必须小于等于规格书要求的最小量程,最大量程必须大于等于规格书要求的最大量程)必须满足设计规格书的要求,投标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正式样本或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等。 以上任意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12.投标文件不存在弄虚作假,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6月13日10:30时至2017年6月2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南京市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方源金陵国际酒店)11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开标室 。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3日09:30时。
17.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3日09:3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方源金陵国际酒店)11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开标室 。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7年07月13日09:30时前与祁林子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陈宏斌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1)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和系统操作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2)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3)本标为电子招标,需从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详询400-819-8786。。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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