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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内燃机车更新标准轨距内燃机车招标标准轨距油电混合机车招标公告

【石油化工产业协作联盟网】 文字:小 中 大 我要投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九江分公司0002#内燃机车更新标准轨距内燃机车招标标准轨距油电混合机车\CN10A-H 1000KW(招标编号:NWZ261102-2601-139325)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标准轨距油电混合机车\CN10A-H 1000KW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九江分公司0002#内燃机车更新标准轨距内燃机车招标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标准轨距油电混合机车\CN10A-H 1000KW    1.000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21年-2025年)至少1台/套 CN10A-H型 1000KW功率等级及以上等级的油电混合动力机车合同业绩,投标人提供相应的业绩表(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型号、数量等)和业绩证明(包括技术附件、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不齐全均视为无效证明)。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车辆交付时出具机车质量安全评估合格报告,同时所供机车应满足在下列线路情况下正常进行作业:1)线路最小曲线半径200米;2)线路使用P50钢轨;3)线路使用P50、9#普通单开道岔。(2)机车为单司机室外走廊式混合动力机车,由柴油机动力单元和动力电池系统分别单独或共同提供动力,能适合调车和小运转作业。(3)投标人所供机车发电机组电功率应大于或等于500KW,动力电池电量应大于或等于600 KWh,最大轮周功率应大于或等于1000KW,起动牵引力应大于或等于340KN,持续牵引力应大于或等于200KN。(4)机车未取得《铁路机车车辆型号合格证》和《铁路机车制造许可证》之前,为满足南昌铁路局过轨鉴定技术要求,供应商必需及时且免费对该机车进行质量安全评估,并出具质量安全合格报告,直至取得上述证件和铁路局可直接办理过轨鉴定技术检查为止。(5)机车制造,供应商应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造公司监造。机车出厂,应具第三方监造证明文件和机车合格证以及质量安全评估合格报告。(6)1) 具体技术要求参见《混合动力机车技术询价书》,在报价文件中列出混合动力机车的技术规格及说明,并严格按照技术询价书所要求的供货范围、规格要求进行报价(含税(13%)含运费)。 2)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的。任何情况下发现缺项与漏项,投标商都必须无偿补足。 3) 投标人最终报价技术文件中的条款,技术规格,数据等出现前后不一致或矛盾之处,以对买方有利的原则执行。 4)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需与买方签订技术协议。 5)投标人在签订技术协议后的7个工作日内,应按设计要求及时提供中间资料及最终资料。 6)交货期:2027年8月31日 以上第1)项至第6)项技术要求,投标商应以偏差表的形式进行相应的承诺,如无相应的承诺将作为否决项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10月15日11时0分 至 2026年10月20日11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武汉招标中心,联系人于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5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5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6年10月26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招标中心

联系人: 彭绍辉 联系人: 于澄

电   话: 15307025281 电   话: 18820691627

电子邮件: pensh.jj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yuc@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10月 15日

来源:中国石化 作者:chinappia.com 时间:2026-10-15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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