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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在线激光颗粒分析仪招标公告

【石油化工产业协作联盟网】 文字: 我要投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化工部分)在线激光颗粒分析仪\0-300mg/Nm3 5% 隔爆型 吹扫系统(招标编号:NZZ260921-3809-136034)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在线激光颗粒分析仪\0-300mg/Nm3 5% 隔爆型 吹扫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1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化工部分)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在线激光颗粒分析仪\0-300mg/Nm3 5% 隔爆型 吹扫系统    2.000    台    

2    在线激光颗粒分析仪\0-1000mg/Nm3 5% 隔爆型 分析柜+取样系统+吹扫系统    1.000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1).本次招标仅接受生产商、代理商报价,不接受流通商、联合体报价。如报价商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该项目唯一授权资料。如投标产品为国产品牌,则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标型号产品在2022 年1 月1 日—2023 年12月31 日之间签订合同,在石油化工装置催化裂解装置或等同工况下使用,须提供有效业绩合同数不少于1 份,此业绩要求不包括备品备件供货,且所投标型号产品至少有两年以上稳定运行业绩,需企 业用户出具的书面证明,附相关部门人员签字并盖章。合同文件中应详细列明:已实施工程项目名称、产品型号、数量、供货年份,客户名称、联系方式,设备配置情况等技术文件及合同复印件签署盖章页。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卖方需执行石家庄炼化数字化交付执行细则,数字化交付以业主方最新版为准,不满足新版的需增减相关交付物;在交付期间发现涉及其他数字化交付要求的需补齐对应交付物;设备交付后 2 个月内完成数字化交付。模型深度为 L3 及以上,允许保密信息脱敏。凡涉及到提供P&ID 的,均需提供智能 P&ID。具体详见技术附件:石家庄炼化数字化交付执行细则。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2)如因设备问题用户需要厂家现场服务,厂家三年内免费提供上门服务。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3)本请购书中的加“★”条款,为投标否决项,若有一项不满足,将直接导致其投标被否决。(4)投标方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9月10日11时30分 至 2026年9月15日11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购买。收款账号:13001615508050500485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油厂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23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9月23日13时45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联系人: 段晓伟 联系人: 张宝强

电   话: 13931185195 电   话: 13933074437

电子邮件: duanxw.sj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zhangbq.sjl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9月 10日

来源:中国石化 作者:chinappia.com 时间:2026-09-10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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