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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2026年钢瓶气框架协议采购预案钢瓶气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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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华北油气分公司钢瓶气框架协议采购预案钢瓶气(招标编号:NZZ260801-0801-131713)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钢瓶气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2026年华北油气分公司钢瓶气框架协议采购预案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高纯氮气\99.999% 气态 40L 瓶    240.000    瓶    

2    高纯氦气\99.999% 气态 40L    167.000    瓶    

3    高纯氢气\99.999% 气态 40L 钢瓶    80.000    瓶    

4    高纯合成空气\99.999% 气态 40L 钢瓶    80.000    瓶    

5    高纯氩气\99.999% 气态 40L 钢瓶    25.000    瓶    

6    高纯氧气\99.999% 气态 40L 钢瓶    15.000    瓶    

7    高纯乙炔\99.99% 气态 40L 钢瓶    10.000    瓶    

8    高纯二氧化碳\99.99% 气态 40L 钢瓶    5.000    瓶    

9    高纯甲烷\99.99% 气态 40L 钢瓶    2.000    瓶    

10    纯氩\99.99% 气态 40L 钢瓶    1.000    瓶    

11    高纯氮气\99.999% 气态 50L 钢瓶    1.000    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且品种数量满足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经营销售单位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目录);以上所述证照许可范围均需涵盖标的物。(2)投标商需提供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资质;若投标商委托第三方物流运输,需提供有效的运输合作协议(有效期应覆盖标的物框架协议执行期),并提供第三方物流商的危化品运输资质。(3)投标商须承诺标的物送达现场卸车之前(含公路及工区内部道路)的安全环保责任归投标商负责;在卸车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环保管理要求,由于投标商操作造成的安全环保责任由投标商负责。(4)投标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的产品质保承诺:所供应物资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每批次标的物出厂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因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设备问题,全部责任由投标商承担。(5)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内钢瓶气的销售发票至少1张(所提供业绩发票自开标之日起一年内不允许红冲,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6)投标人投标被授权人须为投标人职工,须提供员工劳动合同和本单位近三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保截图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不接受劳务外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7月28日12时0分 至 2026年8月4日12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购买。收款账号:41001519010050202823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桐柏路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10日14时4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8月10日14时4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1.标书费只接受公司账户对公支付,不接受个人账户支付。标书费发票是电子普通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请投标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认真填写电子邮箱,发票将于开标结束后一个月内发送至投标人所填写的电子邮箱。 2.本标段请优先使用电招平台易保险电子保单的形式缴纳保证金。。 3.关于标书费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 4.本标段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启用了CA认证系统,只接受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报名、支付标书费和领取招标文件,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投标软件制作工具。请注意咨询服务电话4008198786,在购买标书后及时购买CA数字证书(UKEY)(如已购买,请注意有效期),否则后果自负。 5.平台所有附件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全部下载,并认真阅读。 【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联系人: 贡宏鹏 联系人: 郭泉佑

电   话: 0371-61920118 电   话: 0371-61920103

电子邮件: gonghp.hbsj@sinopec.com 电子邮件: guoqy.hbsj@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7月 28日


来源:中国石化 作者:chinappia.com 时间:2026-07-28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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