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合浦中石化新星油渔光互补项目储能系统\组串式 1500V 2500kW RS485(招标编号:NWZ250602-2969-078712)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储能系统\组串式 1500V 2500kW RS485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合浦中石化新星油渔光互补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储能系统\组串式 1500V 2500kW RS485 1.000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应是标的物集成商(具有研发和组装能力),并具备电池(电芯)自主生产能力(具有电池单体研发、生产能力)。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应与储能系统相关;(2)电池(电芯)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电池(电芯)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是相关证书持有人,或者是证书持有人的子(分)公司,或者与证书持有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持股比例均超过50%),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自2022 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的电芯业绩:累计2GWh及以上的单体容量≥314Ah电池(电芯)的供货业绩,或累计2GWh 及以上的应用投标人自有品牌单体容量≥314Ah电池(电芯)储能系统的供货业绩。相关业绩证明包含合同首页、显示容量页、电池(电芯)品牌信息页、签章页、发票(仅接受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或买方盖章的验收证明。投标人应是相关业绩主体,或者是业绩主体的子(分)公司,或者与业绩主体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持股比例均超过50%),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自2022 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的储能系统供货业绩:累计500MWh 及以上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至少包含电池预制舱、PCS)成套供货业绩(含电网侧、用户侧、电源侧、调频系统等),其中至少具备1个单体项目容量不低于100MWh 储能项目业绩。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包含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首页、显示容量页、供货清单页、签章页、发票(仅接受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或买方盖章的投运证明。投标人应是相关业绩主体,或者是业绩主体的子(分)公司,或者与业绩主体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持股比例均超过50%),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电池(电芯): 1.投标人选用的储能专用电池单体应满足:电池单体容量≥314Ah。 2.投标人应提供所选用储能专用电池单体、电池模组和电池簇具有CNAS/CMA认可的储能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符合GB/T36276-2023 《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标准的型式试验报告或认证证书。
(2)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单个项目只能使用唯一品牌的电池单体,且不允许使用梯次利用电池;电池生产日期不得早于项目实际供货日期超过3个月;电池模块内电池单体采用只串不并的方式。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书。
(3)用户单位有权委托第三方对电池单体和电池模组按照最新的GB/T 36276、电池管理系统按照GB/T 34131进行抽检测试,项目所在地电网对抽检标准及数量有明确要求的,按照当地电网要求执行。若抽检不合格,相关责任、后果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书。
(4)储能变流器(PCS): 投标人所选用的PCS应符合GB/T34120、 GB/T34133,应提供由CGC、CQC、TUV、UL等权威检测认证机构之一出具的的型式试验报告和高、低电压穿越能力测试报告。
(5)电池管理系统(BMS): 投标人提供CNAS/CMA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符合GB/T 34131《电力储能用电池管理系统》的型式试验报告。如投标人选用的第三方电池管理系统,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使用授权书。
(6)能量管理系统(EMS):投标人应提供选用的能量管理系统具有CNAS/CMA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7)变压器:投标人所提供的变压器产品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变压器的具有CNAS/CMA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容量3150kVA或以上的产品认证或型式试验报告。
(8)投标人选用的储能消防系统应符合GB/T 42288《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中相关要求,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认证)目录内的消防设备须提供有效的消防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F)。
(9)投标人需具备完善的测试平台(支持电池+BMS+PCS+EMS全系统调试)支持储能系统出厂前进行系统联调工作。电池预制舱(柜)出厂前应完成吊装、承重、试运行试验。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书。
(10)投标人承诺按照GB/T 36548 标准配合完成并网验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5月12日17时0分 至 2025年5月17日17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武汉招标中心,联系人于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3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6月3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5月24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招标中心
联系人: 郝文静 联系人: 于澄
电 话: 13790014065 电 话: 18820691627
电子邮件: haowj.xxsy@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yuc@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年 5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