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胜利油田290126变频专用直驱式永磁同步电动机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方案25914032永磁电动机(招标编号:NWZ250326-2901-069117)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永磁电动机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2025年胜利油田290126变频专用直驱式永磁同步电动机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方案25914032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永磁电动机 1.000 台
2 永磁电动机配件 1.000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通过资质认定的机构出具标的物任一规格的型式试验报告,该报告须带有 CMA 或 CNAS 或 ILAC-MARS 标志。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或同等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品种须涵盖22kW、30kW、37kW、45kW、55kW所有功率和380V、660V所有电压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效等级为 GB 30253 的 1 级,并提供发证机构的网站截图。同时在中国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取得涵盖永磁同步电动机 1 级能效备案,备案内容需涵盖22kW、30kW、37kW、45kW、55kW所有功率并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备案的有效性查询截图。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提供企业所在地的环评报告书或环评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内容须涵盖电动机。
(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受《胜利油田物资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胜油局发〔2022〕48号)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办法履行相关权力和义务(见附件)。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货物交付并经检验或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结算单、发票等办理结算,甲方自乙方送交全套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后365日内完成价款支付。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其它乙方原因导致款项延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质保金规定参照合同条款。若有变化,按胜利油田分公司统一付款政策执行。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前36个月至开标日前2个月(时间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共34个月,均按自然月计算)至少至少一套永磁低速同步电动机(或半直驱永磁同步电动机)的供货业绩,(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第一步:维护和选择发票”和“第二步:在投标文件中引用发票”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合同与发票须对应。以上资料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2)接上条,投标人须提供与该业绩相对应的应用证明材料,包括项目概况、现场照片、应用负责人联系方式及姓名、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现场使用报告。以下应用证明无效①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应用证明;②与代理商之间的应用证明;③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提供的应用证明。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标日前36个月至开标日前60天(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的①电机定转子铁芯或硅钢片、②电机壳体或铸件、③磁钢或永磁体、④电机专用绕组线或漆包铜线或电磁线、⑤轴承的进货合同及发票,以上五项每项不少于 1 份。合同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第一步:维护和选择发票”和“第二步:在投标文件中引用发票”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须对应,以上资料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所投产品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资源和环境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并无条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等方面的要求,确保供应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要求。”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若中标,不得以价格原因不供货或延期交货。在框架协议执行期内,如以价格原因不供货或延期交货,出现合同履约问题,接受中国石化及胜利油田取消交易资格等违约处理。”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当投标人的评标价格低于平均评标价格的30%,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必须提供相关成本构成证明资料(至少包括能够支持报价的成本构成、原材料进货发票、相同产品的销售发票),若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积极配合工业互联网标识应用和数字化交付,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3月14日18时0分 至 2025年3月19日18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天津招标中心,联系人许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24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3月24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联系人: 路辉 联系人: 许文
电 话: 0546-8552659 电 话: 022-58068978
电子邮件: LUHUI159.SLYT@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xuw@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年 3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