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4年石油酶素驱油现场施工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4FWGK429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第十采油厂朝阳沟油田一类和部分二类区块开发时间长,采出程度高、含水高,剩余油分布零散,常规水驱调整技术多轮次实施效果有变差趋势,进一步控含水、控递减,提高采收率的技术不足。为提高驱油效率,改善井区开发效果,在朝阳沟油田优选3口井开展石油酶素解堵驱油试验。
2.2 招标范围: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石油酶素驱油现场施工,暂定施工3口井,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质保期一年,至2028年12月31日结束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432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是,划分为 1 个标段: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4年石油酶素驱油现场施工 估算金额人民币432万元(不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和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服务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技术人员、配置的作业设备等服务资源,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由此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诉讼权。
3.4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5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16日08:00:00至2024年11月2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 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日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在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领取发票咨询电话:0459- 5183118,更换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R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11 月26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40000元(大写:肆万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包),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陈凯玉
联系电话: 0459-5727236
电子邮件:chenkaiyu@cnpc.com.cn
招标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联系人:周海军
联系电话: 0459-439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