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公司石嘴山油库油气回收装置迁建项目
项目编号:ZY24-XA618-FW1274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公司石嘴山油库油气回收装置迁建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分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嘴山油库现有的油气回收装置为2013年采购安装,处置量100Nm3/h。根据《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技术要求,经测算,铁路卸车汽油扫仓罐接入油气回收装置,同时发油岛在三个汽油鹤管同时发油作业时,处置能力应不小于400Nm3/h。
银川油库停用的油气回收装置为2011年采购安装,型号:SN-400;工艺:活性炭吸附吸收;理论处理量:400Nm3/h。为降低投资,解决闲置资产创效,计划将银川油库停用的油气回收装置迁移至石嘴山油库安装。根据工艺计算,达到400Nm3/h处理量的油气回收设备应选用抽气量为600Nm3/h以上的真空泵;同时,需更换吸附塔、供油泵、回油泵、上位机监控软件、对系统进行集成调试,并对现有设备仪表进行调校,对调校不合格的设备提出维修、更换意见。
2.2招标范围: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公司石嘴山油库油气回收装置迁建项目,须完成银川油库油气回收撬装设备的拆除、返厂、保养、迁移、改造,并负责在石嘴山油库设备安装、系统集成调试等工作(包含此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设备的全部运输费用)。同时在石嘴山油库施工期间对施工单位进行布线指导工作,配合油库进行活性炭国产化实验。
计划投资费用共计100万元(含增值税、设备供货、安装、系统集成、技术培训等相关费用)。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需要一名服务商。本次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招标人不保证工作量,如因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分公司政策调整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2.3服务地点: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分公司银川、石嘴山油库。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有一项油气回收装置生产或扩容改造相关业绩,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5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19日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按标段缴纳),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自动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 在“个人中心”栏进入相应订单列表,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可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8 月28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15000元人民币,按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
地 址: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11楼
联 系 人:姜泳 陈国民
联 系 人:倪恒、陈勇
电 话:0951-5687885 0951-5687885
电 话:0951-680044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h1566671@163.com
招标机构: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4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