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油气行业增产扩绿10万千瓦光伏项目1标EPC(光伏区)总承包
招标编号:ZY24-XJT32-GC025-00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塔里木油田(沙雅)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相关规定履行报批及备案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油气行业增产扩绿10万千瓦光伏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南侧约90km,项目新建集中式光伏发电站一座,规划总装机容量121.06224兆峰瓦(直流侧),100兆瓦(交流侧);采用单晶硅双面双玻N型瓦光伏组件,永久用地21.06亩,临时用地2659.16亩;项目建成后年平均发电量15760.11万千瓦时,所发电量全部上国家电网、市场化消纳;配套建设10兆瓦/20兆瓦时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1套、110千伏升压站1座。
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油气行业增产扩绿10万千瓦光伏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包括1标EPC(光伏区)、2标EPC(升压汇集站、储能站、外送110kV电力线路)。
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油气行业增产扩绿10万千瓦光伏项目1标段EPC(光伏区)总承包是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油气行业增产扩绿10万千瓦光伏项目的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接入升压汇集站的121.06224兆峰瓦(直流侧),100兆瓦(交流侧)光伏发电工程的图纸设计、物资采购和工程施工。
为加快推进工程项目的实施,并有效控制项目投资,塔里木油田公司新能源事业部计划对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油气行业增产扩绿10万千瓦光伏项目1标EPC(光伏区)总承包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油气行业增产扩绿10万千瓦光伏项目1标EPC(光伏区)总承包,工程内容为接入升压汇集站的121.06224兆峰瓦(直流侧),100兆瓦(交流侧)光伏发电工程的图纸设计、物资采购和工程施工。
EPC总承包单位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及相关资料和文件、技术规格书等,完成本标段图纸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单体调试、并网试运、质量保修等工程内容,配合完成中间交接、联合调试、性能考核、交工验收、专项验收、项目结算、决算、转资、审计、竣工验收等工程内容,具体如下:
1.设计:负责本标段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为发包人施工图审查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等。
2.采购:负责本标段所有乙供物资采购(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清单、塔里木油田公司二级物资清单的乙供物资,选商应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公司相关规定),乙供物资保管、运输、二次搬运、装卸车,乙供物资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桥梁加固、信号灯改移、路面加宽、架空线路改造等,乙供物资备品备件、投产运行所需安全工器具及投产工具等;负责甲供物资(光伏组件、光伏逆变器、逆变器配套通讯箱)到货后的装卸车、保管、二次搬运等,转运及安装过程中造成的损坏由投标人承担,开箱过程中发现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损坏由招标人协调厂家对损坏物资进行更换。
3.施工:负责本标段所有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设备基础施工、道路施工、桩基础施工、光伏支架安装、光伏组件安装、光伏逆变器及通讯箱安装、箱式变压器安装、电缆敷设及设备安装等。
4.验收、试验、调试等:配合各阶段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专项验收(消防验收、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卫生、水土保持、档案验收等)、投产前验收、工程完工(中间)交接验收、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等;根据标准和有关规定完成本标段设备、材料、系统的验收、检测、试验、调试等,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交接试验、设备单体调试、系统联合调试等;根据标准和有关规定对电压表、电流表、电能表、压力表、安全阀、变压器温度变送器、消防探测器等仪器仪表及设备、材料进行校验和第三方检定。
5.并网及试运行:负责完成本标段并网投产、试运行、消缺、全容量并网运行240小时经性能考核合格后再运维1个月、质量保修及配合2标段完成涉网试验等工作。
6.资料: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册》《塔里木油田公司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实施细则》《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文件归档与档案整理规范》等要求完成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编制及归档。
7.培训:在主体工程完工前对发包方电站运行人员开展设备设施使用、运维等培训。
8.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结算、决算、转资、审计等工作。
9.界面划分
1标EPC(光伏区)与2标EPC(升压汇集站、储能站、外送110kV电力线路)界面划分:电气一次分界点为110kV升压站35kV开关柜一次接线端子(接线由1标完成,接线端子外的35kV电缆均包含在1标范围内)。电气二次分界点为110kV升压汇集站二次设备室内站控层交换机(2标预留接口,接入工作由1标完成)。
10.其他
(1)为确保项目设计整体科学合理,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杜绝设计错漏碰缺问题,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展联合设计,1标EPC(光伏区)配合2标EPC(升压汇集站、储能站、外送110kV电力线路)完成与本标段相关的设计工作,确保设计方案整体一致。
(2)本标段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因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尚未批复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油气行业增产扩绿10万千瓦光伏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各标段工作界面、工程量及工程量清单等可能发生一定变化,具体以招标人调整后的初步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1标EPC(光伏区)整体并网手续由2标EPC(升压汇集站、储能站、外送110kV电力线路)牵头完成。
(4)1标EPC(光伏区)区域内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由2标EPC(升压汇集站、储能站、外送110kV电力线路)负责安装调试,含摄像机、立杆、基础、配电箱、电缆、光缆等附件。
(5)在并网投运前至全容量并网运行240小时经性能考核合格后运维1个月的时间内,投标人应维持本标段光伏组件的整洁。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3服务/工期:
自开工之日至主体工程完工或具备并网条件的总日历天数为127天。
2.4施工/服务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以南塔克拉玛干沙漠,项目中心位于沙雅县南侧约90km处,项目场址西侧约3.3km有呈南北向通过的公路,场址南侧距离东西向油田运输道路约250m。项目场址坐标:N40°29.388',E83°23.789',海拔950m。详见初步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承包商要求:
(1)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为正常,且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
提供:有效的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3.2资质条件: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证明),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诺设计分包单位满足设计单位投标资质要求;
设计单位投标,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证明),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承诺施工分包单位满足建筑施工企业投标资质要求。
提供以上资质证书的扫描件。
3.3人员配备:
1.项目经理,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
3)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光伏并网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4)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
5)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6)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2.设计负责人,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设计单位投标,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设计负责人业绩,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
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上条要求;
3.施工负责人,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设计单位投标,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满足上条的要求;
4.技术负责人,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5.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
6.质量员:具有有效的质量员培训合格证书。
其他岗位职责可以兼任。
提供以上人员有效的资质证件扫描件。
3.4施工业绩
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项100MW及以上光伏并网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提供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
3.5设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提供承诺书。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废标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7月19日起至2024年07月24日。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购买:
4.4.1投标报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
初次在“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且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生效),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4.4.2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找到拟投标的项目完成在线缴费(具体操作,详见帮助文档《投标商操作手册》)后,在“电子招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3支付:电子招投标平台支持通过绑定的钱包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前请核实钱包余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的余额(电子钱包与基本账户绑定,可实现资金在电子钱包与基本账户之间相互转账)。
4.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投标人登陆电子平台,进入“主控台-购买招标文件-支付订单状态处理列表中”,点击打印,系统如出现“标书支付订单详情”字样,电子发票已经开出并发送到投标人基本信息预留的电子邮箱中。
(1)发票联系人:任女士,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先生,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09时4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大小:电子投标文件建议不超过40M。
5.4.投标保证金递交:40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业务管理平台”提交投标保证金。
5.5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30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八、其他
8.1 电子招标平台操作:
8.1.1注册登录:(潜在)投标人必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然后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8.1.2 操作学习:注册用户,请以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页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下载、安装、学习。
8.1.3操作应用:请按照“工具中心”中的“投标人用户手册”和“投标人应用视频”等,安装 “投标人客户端”、U-key 驱动、“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等投标必须的工具和插件,并按指南制作、应用,保证投标成功。
8.2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8.2.1技术支持: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3 再转 6(电子招标平台)。
8.2.2一般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技术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996-2175704;QQ账号2605443422
8.3招标服务费缴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中标人应按《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缴款信息》规定的收取标准及招标代理机构缴款通知的金额(按照累计费率计算),在收到缴款通知之日3日内完成招标服务费缴纳后,招标机构方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委托机构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 曾辉
电 话: 0996-2175414
电子邮件: zengh-tlm@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