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中石化上海工程公司中安项目制冷机组1套所需制冷机组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0504-2315-343-B1
2.项目内容:中石化上海工程公司中安项目制冷机组1套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回转式压缩机-A(打包物资) 1.00 批 包1-制冷机组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12月31日、中安LLDPE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一、技术否决条款:⑴制冷机组设计能力为600kw,无负偏差,连续操作能力范围从0~100%。⑵技术规格书所涵盖的设备应当设计和制造成使用寿命至少20年(易损件除外),不间断运行周期至少3年。⑶机组输出的液态丙烯要求≤5℃,含油量小于0.5ppm。⑷投标人应是长期从事制冷机组设计、制造。⑸投标人的投标技术附件应按询价要求编写, 内容齐全、详尽、属实,须附有设备外形图、设备机械数据表。⑺投标人应保证整个系统的完整性及可靠性,如有任何设计、制造等缺陷,投标人应保证免费修改、更换。⑻投标人需以书面形式在其标书中提出所有的技术偏离。⑼压缩机转子材质为锻钢;壳体材质为铸钢。⑽容器、换热器以及管道材料和设计压力应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要求。⑾整个制冷机组必须设计并安装在同一撬块上。⑿由于丙烯中含乙炔,系统中所有与丙烯接触的设备、仪表和阀门不允许使用铜和铜合金材料。⒀高压容器,包括一、二级油分离器,冷凝器,储液器的排空阀底部接管和容器本体采用焊接,接管和排空阀之间采用法兰连接,排空阀配置双阀串联。⒁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设备应具有在国内30万吨/年或以上规模的PE 装置上同类工况5年及以上的平稳运行业绩,投标时提供相应的合同并提供相应业主证明和联系方式。 二、技术重要指标(每有一个重要指标偏差,评标总价增加1%):⑴压缩机轴功率应以安全阀起跳(设定值:21Barg)的情况下计算。⑵供货商应对铸钢壳体及锻钢转子进行超声波(UT)测试,并提供试验报告。⑶供货商应进行4小时压缩机机械运转试验测试,并提供试验报告。⑷压缩机头制造商应为冷冻机组成套商。 三、一般指标(超过10个一般偏差即废标,含重要指标):除上述条款外,投标人应满足询价文件(1434076-00-RM-REQ-23.01 Rev.1)中所有要求,偏差项应在正式的书面技术偏差中列出。 2.投标商须是产品知识产权的合法持有人,或具有产品知识产权合法持有人的有效授权。 3.企业具有所需物资设计、生产供应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物资相关的必需的证书 4.企业注册资金大于等于3000万元。且前一年的销售业绩不低于注册资本金的两倍 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SSEC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企业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有质量检验部门及检验设备,有完整的产品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并有痕迹管理。 7.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投标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4月11日14:00时至2017年4月18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04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4日09:00时。
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7年05月04日09:00时前与孔祥迪(座机若无人接听请发邮件)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姚箐琪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1、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采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网上支付”线上支付方式,通过中金平台支付,若确因客观原因需要采取其它方式支付的,应当至少提前三天以邮件形式征得招标机构同意;2、本次招标的澄清及变更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及时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3、招标中心人员未能及时接听您的电话时请发送电子邮件,关于标书费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等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4、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5、标书费发票原则上在开标现场发放,请投标人代表凭授权书及身份证在开标现场领取。中标服务费发票和开标现场未能发放的标书费发票会以快递方式寄出,请投标人在平台投标反馈及投标函中认真填写发票邮寄地址及相关信息,如因信息填写不准确导致发票投递不达或丢失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增值税发票应及时入账,如因未及时入帐造成无法抵扣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6、投标单位反馈参与投标并购买招标文件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并参与投标,若放弃投标须发盖章版声明至wzkongxd@sinopec.com邮箱。。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座机若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