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石化大气西站环境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江石化大气西站环境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招标(WZ20221028-3815-14632-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环境空气质量监控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空气质量监控系统\分布式 非常规定制
1.00
套
包1-空气质量监控系统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方投标的大气环境在线监测系统,必须在中国境内有技术服务、维护机构及必要的备件库,并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其技术支持和服务组织结构。
3.1.7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等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1或等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或等同)证书(扫描件)。
3.1.8 投标方的投标文件与在线分析系统技术要求有偏差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偏差表中逐一列出,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技术要求。对于偏差表的每个偏差项,投标方必须注明买方可接受的替代方案,并由买方确认。
3.1.9 投标方/所投产品生产商:提供投标人及所投环境监测设备制造商近四年内(2019年1月-2022年9月)未被相关行政部门公开行政处罚、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及未被评为环保不良企业的承诺书。
3.1.10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11 投标方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本次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以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参数为准,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3.1.12 投标方所提供的大气环境监测系统,须符合《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 (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4-2013)》和《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3-2021)》要求,必须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检测报告;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3.1.13 投标人业绩要求:须提供与投标产品同品牌、同规格型号的仪器设备在石化行业或政府环保部门空气质量检测项目中不少于40套最终用户成功使用业绩以及其中至少3家用户评价文件。投标人以“清单+附件”形式列明。清单中须列明已实施工程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和地点、联系电话、投运具体时间、配置情况,附件中包括签字版的技术协议、合同复印件和盖最终用户公章的用户评价文件。成功使用业绩的衡量标准是:截止2022年9月30日,已经连续6个月以上运行良好。 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应清晰明了,内容不清晰不予认可。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9日 8:00时至2022年10月25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01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1日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远程投标无需到现场)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11月01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武汉招标中心
地 址:
江西省九江市滨江东路228号
地 址:
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远程投标无需到现场)
邮 编:
1
邮 编:
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远程投标无需到现场)
联 系 人:
曹晓航
联 系 人:
雷航
电 话:
0792-8493513
电 话:
17396156015
电子邮件:
caoxh.jjsh2@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leih@sinopec.com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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