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子石化炼油结构调整项目硫磺回收装置气体超声波流量计-D(WZ20221010-3805-12951-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气体超声波流量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超声波流量计\单声道 CL150 8" 316 插入式 隔爆型 4-20mA+HART AC220V 2.0级 -J
2.00
台
包1-气体超声波流量计
2
超声波流量计\单声道 CL150 3" 316 插入式 隔爆型 4-20mA+HART AC220V 2.0级 -J
2.00
台
包1-气体超声波流量计
3
超声波流量计\单声道 CL150 28" 316 插入式 隔爆型 4-20mA+HART AC220V 2.0级 -J
2.00
台
包1-气体超声波流量计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部分为南京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的请购。投标方提供的气体超声波流量计应须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提供五年内(2017.1-2021.12)硫磺或同类工况的5个合同,每个合同中至少包含1台用于克劳斯工艺(提供PID图或相关学术文献资料等可证明克劳斯工艺)测量酸性气流量的气体超声波流量计;投标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写明所用业绩的流量计的具体型号、应用装置名称、最终用户名称、投产日期、合同日期及用户签字并附联系方式等。并提供产品合同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和签字版技术协议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信息不全或提供不真实业绩将导致废标。(代理商业绩与制造商业绩互认)
3.1.7 投标方投标产品的型号必须与上述提供的成功应用业绩中的产品一致。如为进口,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发货前提供最终产品的制造商所在商国会签发的原产地证明文件,并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同型号产品符合承诺要求的原产地证书复印件。
3.1.8 投标方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GB/T 19001-2016/ISO-9001-2015 认证证书、防爆电子式仪表的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NEPSI、CQST 或PCEC 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A TEX 等。
3.1.9 投标方投标的流量计测量原理必须为超声波,测量流速范围不能低于0.03~120m/s的区间,并能测高压、低压、常压不同工况下各种管径的气体流量,能测量各种混合组分介质,当介质组分发生变化时无需进行设置调整,并带有平均分子量测量功能,以进行物料平衡分析及泄漏网点判断。为便于维护,超声波流量计传感器必须为可在线插拔方式。
3.1.10 超声波流量计传感器的正常工作最高耐温应不低于250℃,以适应蒸汽吹扫工况。在250℃时超声波流量计传感器的耐压应不小于40 bar。流量计及其附件压力等级为Class 300LB,以适应紧急排放工况。
3.1.11 投标方投标的流量计需具备现场显示和操作功能,并能通过电脑联机软件进行远程编程操作。流量计应带有不少于2路4~20mA输入接口(分别对应压力、温度变送器信号输入以提供实时温压补偿计算)。流量计应可同时测量流速、体积流量、质量流量,平均分子量等参数,并能输出压力、温度值。
3.1.12 投标产品包括隔爆外壳等必须由所投标的品牌制造商本厂整体制造、组装、测试,不得在其他工厂进行组装、测试。卖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的完整性、可靠性和适用性。投标商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制造商官方网站上发布的正式产品,并提供产品正式样本,不接受委托生产或 OEM 品牌。
3.1.13 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大陆设有法人单位及长期售后服务部门,并配备专门的售后维修人员与现场技术服务人员,保证长期正常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备件供应。提供子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售后服务部门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17日 8:00时至2022年9月22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09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09日09:00
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10月09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南京招标中心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
地 址:
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邮 编:
210000
邮 编:
210000
联 系 人:
王楚
联 系 人:
郑家明
电 话:
025-58562935
电 话:
025-86482039
电子邮件:
wangchu.yz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engjm@sinopec.com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