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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工业液氧框架协议招标液氧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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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金陵分公司工业液氧框架协议招标 所需液氧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2.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工业气体\液氧 99.5%/液态散装 40000.0 吨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05月31日,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投标商必须承诺配备持证上岗(投标商正式职工)的员工负责现场的连续7х24小时接卸液氧和蒸发器的维护工作。

6.2 具备液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6.3 具有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同时能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ISO18001和ISO4001认证证书。

6.4 必须是具备液氧装置生产单元,为节约保供成本,且限制该生产工厂距离南京甘家巷距离不超过200公里(含),日产量不低于50吨/天,需要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开标前一个月内,经过盖章的15天的生产台账复印件)

6.5 投标人应提供全新的、满足设计、使用要求的液氧气化站(设施主要但不限于:压力为1.6MPa的容量不小于50吨的两台液氧罐;蒸发器及其附属设施等)。液氧气化站(包括辅助设备)压力容器需取得使用许可证。液氧罐必须是投标人自有资产,提供购买合同和发票。需要提供承诺书,要求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天内相关设备到达金陵分公司(南京栖霞甘家巷)供氧现场,承诺书并由法人签字盖章。

6.6 投标人至少应有两套同型号的气化站在相同或相似工艺操作条件下三年的成功运行经验,提供相关合同作为依据。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03月14日15时至2017年03月22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6.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05日09:30时

17.开标时间:2017年04月05日09:30时

开标地点: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7年04月05日09:30时前与祁林子、曹杨峰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刘洪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投标说明: 1、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单位账户,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线上支付"至中金系统。若采用电汇等其他支付方式,须提前发邮件至南京招标中心wzcaoyf@sinopec.com或wzqilz@sinopec.com,邮件回复“同意”后方可采用其他支付方式。金额请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请勿随意改变金额。2、投标文件按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附在商务标书最后一页)、U盘3包分别密封。各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识清楚。其中U盘数量一个,内装所有投标文件(商务标文件正本和技术标文件正本,报价料表(如需要))盖章后扫描生成的PDF格式电子版,U盘内所有文件名称以“公司名称+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招标编号”格式命名。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一致,否则由于两种投标文件不一致而导致的评标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本次招标的澄清及变更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及时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4、标书费发票原则上在开标现场发放,请投标人代表凭授权书及身份证在开标现场领取。中标服务费发票和开标现场未能发放的标书费发票会以快递方式寄出,请投标人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中认真填写联系地址及相关信息,如因信息填写不准确导致发票投递不达或丢失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投标人担心快递风险要求自行上门领取发票的,请提前发邮件与招标中心联系人联系。增值税发票应及时入账,如因未及时入账造成无法抵扣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如投标咨询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之联系。【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此为准。投标单位反馈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若放弃投标须发盖章版声明至wzcaoyf@sinopec.com或wzqilz@sinopec.com邮箱。】6.邮寄投标文件说明:(1)原则上不接受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如投标人要求采用邮寄方式的,须提前发邮件至wzcaoyf@sinopec.com或wzqilz@sinopec.com,征得招标中心同意并确认邮寄地址、收件人等信息后方可邮寄。(2)邮寄过程中存在风险,风险及后果由投标人自担(如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丢失、未及时送达投标文件、寄送至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破损等情况)。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7.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在“易派客”中的注册信息,由于该信息有误造成开票、退款出错,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1.其他重要要求:2、框架协议价格执行:框架协议期内采购价格参照卓创咨询网江苏区域发布均价调整:如商务评标采取靶心价法,执行价基价P0取该供应商报价和评标靶心价两者低者执行;如商务评标采取最低价法评标,执行价基价P0为所有入围供应商的报价平均价。 Pt=P0+(Ct-C0) Pt:框架协议结算月价格 P0:框架协议招标基价 Ct: 结算日前一月卓创咨询网发布的江苏区域出厂均价 C0:招标日前一月卓创咨询网发布的江苏区域出厂均价。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技术咨询: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7年03月14日

时间:2017年3月14日 浏览8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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