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常减压联合装置施工总承包(C2)
标段(包)编号:21-CNCCC-GC-GK-1550/01
发标日期:2021年08月31日
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常减压联合装置施工总承包(C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工程项目名称: 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常减压联合装置施工总承包(C2)
竣工期: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概况: 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馏分油五期项目)是大榭石化打造成为千万吨级炼化一体化产业基地、进一步向化工方向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改扩建项目,拟建于宁波市大榭开发区。 项目炼油部分拟新建600万吨/年常减压、320万吨/年催化裂解、150万吨/年连续重整、150万吨/年加氢裂化、220万吨/年蜡油加氢处理、60万吨/年航煤加氢、70万吨/年裂解柴油加氢、100万吨/年裂解石脑油加氢、45万吨/年抽提、80万吨/年芳烃抽提、10万标立/时PSA氢气提纯、18万吨/年硫酸装置、酸性水汽提、溶剂再生装置、轻烃回收装置等工艺装置,以及相配套的总图、储运、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具体数量以详细设计(施工图)为准。
项目所在地: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
招标范围: 此次公开预审对应的工作范围为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常减压联合装置施工总承包(C2),主要包括业主提供的常减压联合装置所有详细设计图纸的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6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60万吨/年航煤加氢装置在内的所有桩基、土建、给排水及消防、钢结构、工艺设备、工艺及公用管道、热工、暖通、电气、电信、自控仪表、火灾报警、电视监控、消防、防腐、保温、保冷、装修等专业工程的全部施工(不含加热炉炉体安装和大件设备吊装)。 此次为该采办包的资格预审,只有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后续项目的投标。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生产能力[工程功能、相邻工程简况与衔接、相关服务简况与工作界面]:不适用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和注册资本: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00万元或以上。
2、资质等级: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如有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已更换资质的,投标人应提供新资质文件时须随附更换前满足前述要求的原资质文件复印件。
3、特殊认证:
1)申请人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GB/T28001(OHSAS18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业绩要求:
201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在国内至少具有2项已完工的单个合同金额在1亿元(含)以上的石油化工主装置(不含辅助及环保类装置)施工总承包或者安装工程业绩,分包业绩无效(如作为EPC总包商的主装置安装工程分包商,业绩有效)。业绩均为已竣工/完工验收,以取得竣工/完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竣工/完工验收结算证明或单项工程验收结算证明的时间为准。
5、财务要求:须提供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在石油化工行业至少有10年的工作经验,其中应有5年的管理经验;无不良工作记录。
3)自201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担任过至少2项国内已完成的石油化工工艺主装置(不含辅助及环保类装置)施工总承包或安装工程的项目经理。
4)由申请人缴纳的2021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文件证明复印件。
7、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1)在石油化工行业至少有10年的工作经验,其中应有5年的管理经验;
2)自201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担任至少2项国内已完成的石油化工工艺主装置(不含辅助及环保类装置)施工总承包或安装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技术总工职务或技术经理)。
3)由申请人缴纳的2021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文件证明复印件。
8、HSE经理资格要求
1)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在石油化工行业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自201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石油化工工艺主装置(不含辅助及环保类装置)施工总承包或安装工程中担任过HSE经理(或安全负责人)。
4)由申请人缴纳的2021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文件证明复印件。
备注:上述人员业绩均为已竣工/完工验收,以取得竣工/完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竣工/完工验收结算证明或单项工程验收结算证明的时间为准。分包业绩无效(如作为EPC总包商的主装置安装工程分包商,业绩有效)。
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资审文件领取时间: 2021年08月31日到2021年09月06日
资审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资审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资审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资审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资审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资审文件价格: 2000.0元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09月23日 10时00分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一层大堂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请在规定的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将纸质申请文件递交到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特殊说明: 一、招标人将陆续进行主装置四个采办包招标,C4(重整)、C3(催化裂解)、C1(加氢)三个采办包兼投不兼中;C4(重整)、C1(加氢)采办包中标人可兼中C2(常减压)。C3采办包的供应商不得再中大榭五期炼油项目的任何标段。 二、此次资格预审的为C1、C2采办包,只有通过此次资格预审的单位(成为合格申请人)才有资格参与预审通过标段的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资格预审申请人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时,即为合格。当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少于6家时(不含),此次资格预审作废,业主将重新发起资格预审或者重新招标。 四、受设计进度影响,招标人不会在同一时间同时进行2个采办包的招标,合格申请人应全部参与其资格预审合格的采办包的招投标(如中标C3采办包,后面的采办包可以不再参加投标)。资格申请文件中需承诺同意并遵守本方案。 五、证明材料递交说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公司资质证书原件、业绩合同原件(完整合同文本)及其他业绩证明资料原件、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人员资质及业绩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单独密封递交到评审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一层)待审,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如不能按照要求提供原件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完成后将退回证明材料原件。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纬二路
联 系 人:田莉
电子邮箱:tianli@cnooc.com.cn
邮 编:516086
联系电话:0752-3681352
异议受理人:于泳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10-84525768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4层
联 系 人:于泳
电子邮箱:yuyong2@cnooc.com.cn
邮 编:100027
联系电话:010-84525768
异议受理人:于泳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10-84525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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