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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二线平泰支线与郑州航空港区地铁17号线交叉段管道改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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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产业(战略)协作联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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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西二线平泰支线与郑州航空港区地铁17号线交叉段管道改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SH07-GC27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二线平泰支线与郑州航空港区地铁17号线交叉段管道改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补偿费用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
2.2建设项目背景概况
●项目背景:地铁17号线明挖段隧道结构与平泰支线交叉处垂直间距约2.1m,按照《油气输送管道与铁路交汇工程技术及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交叉处管道距离地铁17号线隧道垂直间距不应小于10m,且明挖段隧道标高无法调整,由于垂直间距较近,管道无法实施有效的保护措施,地铁一旦开工建设将严重影响管道运行安全。为确保管道长期安全运行,消除地铁17号线施工带来的安全风险,保证地铁17号线按期投产运行,改线是十分必要的。
●项目概况:本工程设计压力10MPa,管线从规划的长安路东侧约70m处,向东北方向敷设,在高架桥下穿越地铁17号线后,折向东穿越滨河西路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辅道至绿化带通道内,然后折向东南,管线沿绿化带通道敷设约390m后于原管道连头,线路长度约1.3km。管道材质为D1016×26.2mm L485M PSL2直缝埋弧焊钢管,热煨弯管采用D1016×26.2mm IB485M PSL2直缝埋弧焊钢管,管道防腐采用三层PE加强级防腐。管道沿线桥下开挖加钢筋混凝土盖板穿越地铁17号线1次,顶管横穿滨河西路辅道1次。沿线地区等级为三级地区。本工程改线需要在薛店分输联络站和中牟分输清管站之间输气干线改线,停气后,下游站场可以从泰安分输站反输至中牟分输站供气。
2.3计划工期:18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项目管理;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领取、运输、保管;投标人负责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设计、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对招标人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等的培训,试运行;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
3.2资质要求
3.2.1建筑施工资质要求
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具有 压力管道安装 许可项目 长输管道 许可子项目 GA1 许可参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A1甲级资质;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的规定。
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设计资质要求
具有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长输管道GA1类)。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至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Φ1016管径及以上且设计压力10MPa及以上的天然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招标代理机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6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3.6.2 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6.3 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管径Φ1016及以上且设计压力10MPa及以上的天然气管道建设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业主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实施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文件)。
3.7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 设计单位投标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1具有石油天然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7.1.2 近三年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负责人业绩或工程设计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业主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7.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设计负责人要求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要求。
3.8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以注册证书为准)。
3.8.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8.1.3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管径Φ1016及以上且设计压力10MPa及以上的天然气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项目副经理或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业主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实施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出具未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的承诺文件)。
3.8.2设计单位投标施工负责人要求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符合3.8.1要求。
3.9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安全负责人)为不可替代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替换;业主对“不可替代人员”不到位履职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对于不能满足业主要求的,业主有权要求更换,因承包方原因需要更换的必须书面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更换。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所配备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3.10.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10.1.1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3.10.1.2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3
技术负责人具有油气储运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0.2设计单位投标
3.10.2.1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2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3.10.2.3
技术负责人具有油气储运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1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接受
3.11.1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 2 。
3.11.2应满足下列要求:
3.11.2.1联合体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应当分别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对应资质要求。
3.11.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1.2.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11.2.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1.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12其他要求
3.12.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并合格,如未参加HSE培训、培训不合格或无承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12.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12.3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3.12.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7日17:00: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npc/pmsbid/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http://www.cnpcbidding.com)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的通知》、《投标人用户手册》。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② 按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1 陈蓓275标书款”;
③电汇: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账 号:1001260529022108485
联 行 号:102290026050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投标报名和汇款后,将招标公告附件中“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Excel版及盖公章的PDF版)、汇款底单、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法人办理)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或代理人办理)打包发送至:946172334@qq.com邮箱,招标机构收到上述资料并审核通过后次日在网上解锁(如在周末购买在下一周周一解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建议在系统报名成功并付款后将所有报名资料打包成一个文件后将其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公司投标**项目登记文件”。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授权集中采购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应尽快咨询或者办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事宜。相关问题请咨询电子招标运维单位。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投标人注册事宜请联系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内含:投标人办理U-key指南、投标人用户手册、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授权委托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4小时前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7.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会导致废标。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1 陈蓓275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公告4.3③条款相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开标
7.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1 年 5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 系 人:陈蓓、赵秀梅
电 话: 18918949054 021-62763272
电 子 邮 件:946172334@qq.com
2021 年 0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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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
作者:chinappia.com |
时间:2021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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