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中石化2021年度卡瓦及配件框架协议采购所需卡瓦及配件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全部企业。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01016-4005-12256-B1
2.项目内容:中石化2021年度卡瓦及配件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卡瓦及配件
1.00
件
包1-卡瓦及配件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10月31日、用户单位指定国内交货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商须书面承诺满足合同文本条款要求。 2.投标商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对于首次参与中国石化物资采购业务的或违约停用处理后恢复交易资格的或确定为需要现场复核的供应商,将按照由评标委员会确定的现场复核内容和《供应商现场审查评价标准》组织现场复核。现场复核不合格或者现场审查总分小于70分的供应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提供近3年内投标产品在国内石油行业使用的销售业绩证明。须附采购订单及对应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5.资产负债率不大于90%,提供最新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API 7K证书(提供证明文件)。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9月27日8:00时至2020年10月11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8)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河南郑州中原区陇海路与秦岭路交叉口向东100米华北石油局院内武汉招标中心郑州分部评标一室(远程评标)。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5日09:00时。
开标地点:河南郑州中原区陇海路与秦岭路交叉口向东100米华北石油局院内武汉招标中心郑州分部评标一室(远程评标)。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10月15日09:00时前与周健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刘艳丽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 1.入围供应商今后实际供货范围必须等同于其本次报价产品范围。2.入围供应商在框架协议执行过程中,对报低价不能执行的供应商,将不允许参加下一期中石化同类物资的招标。3.如果入围供应商在框架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各种意外情况,严重影响使用单位正常生产,各油田企业应以书面形式向组长单位反馈备案,并上报总部按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理。4.投标商应对提供的诸如销售业绩、生产加工能力、技术装备实力、产品检验报告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5.各投标商须严格遵守招标法律法规,如发现有串标嫌疑的,评委会可做为废标处理并上报总部取消该投标商在中石化的投标资格。 6.为了方便评标时统计投标商业绩,提供投标产品开标前24个月销售业绩,相关要求如下:(1)投标商提供该标段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汇总表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并且在发票复印件上将涉及本标段的相关招标物资用特殊记号标注,标记部分要与业绩汇总表一一对应。(2)中石化内业绩以BW系统调取的数据为准,投标商不需要将此项业绩列入投标文件中。(3)投标商提供的该标段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汇总表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要按照中石化外其它石油行业,以及石油石化行业以外两类分别进行统计,并分别提供供货业绩汇总表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4)如出现不按要求提供供货业绩汇总表,发票复印件未用特殊记号标注的,以及供货业绩汇总表与发票复印件未进行对应的以上三种情况视为无业绩。 。
21.投标说明:一、1.武汉招标中心将全面试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2.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但务必自行保存;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在开标解密环节,如经电子招标平台系统顾问认定为因系统问题导致无法解密的,由系统顾问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工作人员,投标人无法提供与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配套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失败。3.实施在线开标。开标工作应于开标时间在电子招标平台准时进行,开标以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均不到现场,澄清答疑等采用网上书面提报的方式开展。(请注意如招标文件中其他地方与此不一致,以此为准) 二、注册、报名、交款、下载招标文件、购买CA加密锁(U盘)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请咨询服务电话4008198786。 请注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进行技术及商务标的远程解密,解密失败的须第一时间联系平台客服顾问或招标中心工作人员,未成功解密的后果自负。 三、公告中“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和“6.其他资格要求”为资格审查项目,均为否决条款,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因证明材料不全导致评委无法判断投标人资质是否合格,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四、技术评分标准请见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请务必按照此评审表逐项响应,任何缺项资料导致的评审结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商务报价请严格按照供货范围及技术文件执行。 五、平台所有信息和附件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全部下载并认真阅读。投标人应按照资格审查项目(初步评审审查标准)、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引用评审表)、技术要求等方面规定逐项响应,并在技术投标文件中提供检索指引,方便评审查阅。 六、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招标平台指定账户。对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或商务投标文件制作Mac地址一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上传的情形(解密失败由招标中心工作人员统一上传不加密投标文件的情形除外),招标人将视为相关投标人存在串标行为,相关投标均予以否决,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七、投标人如有疑问请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模板参照附件澄清函)。需澄清及变更的内容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务必每天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八、投标人购买标书后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盖章版声明至wzzhouj@sinopec.com。 九、目前已开通标书费发票自助下载功能,请及时登录平台下载,下载方法请参见http://bidding.sinopec.com左下角“操作指南”项下“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十、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签署了的《阳光供应链采购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 十一、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接受电汇、在线支付、投标保函和保单的方式。在商务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显示实际支付金额;以投标保函和保单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显示为0的)。。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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