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九江分公司89万吨/年芳烃项目芳烃联合装置加热炉所需加热炉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00810A/B-2101-8102-B2
2.项目内容:九江分公司89万吨/年芳烃项目芳烃联合装置加热炉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加热炉
1.00
台
包-B2-异构化进料加热炉
2
加热炉
1.00
台
包-B2-异构化进料加热炉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4月30日、九江分公司芳烃项目施工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商技术要求: D) 投标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要求提供中间资料,30日内提供最终资料。 E) 投标商中标后7日内与买方签订技术协议。 F) 交货期:2021年1月1日开始分批交付,4月30日到货完毕。 以上第A项至第F项技术要求,投标商应以偏差表的形式进行相应的承诺,如无相应的承诺将作为否决项处理。 2.投标商技术要求: A)投标商应按照技术要求,在报价文件中列出加热炉及余热回收系统的技术规格及说明,并严格按照技术询价书所要求的供货范围、规格要求进行报价,并列出供货清单及分项报价。 B) 投标商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的。任何情况下发现缺项与漏项,投标商都必须无偿补足。 C) 投标商最终报价技术文件中的条款,技术规格,数据等出现前后不一致或矛盾之处,以对买方有利的原则执行。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重要设备材料需外购原材料和外协的,提供外购、外协产品的分供方信用认证。 4.《请购技术文件》中带“★”号均为否决项条款,对这些重要条款、参数的任何偏离将导致废标。对此类条款(参数)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技术支持材料的,评标时不能进行澄清和候补。技术支持材料以投标方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当视为无效技术支持材料。 5.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利润率不能全部低于0(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 6.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或等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或等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8000或等同)。 7.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提供填写完整的燃烧器数据表,且应满足请购技术文件数据表中的★号项,燃烧器应提供外形图。 8.投标方从事本项目加热炉模块制造、组装的自有制造厂应满足如下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厂房面积应不小于1万平方米; ②该车间的桁吊单次起吊重量应不小于100吨; ③不少于1台等离子切割机,不少于1台24通道光谱分析仪; ④具有喷砂专用车间; ⑤具有型钢煨弯机。 9.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加热炉模块化制造业绩:⑥以受保密协议保护为由而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业绩项视为无效业绩、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业绩有效期:至招标截止日。 10.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加热炉模块化制造业绩:⑤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或涉外项目报关单复印件)予以证明满足招标要求,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包括:工厂名称、项目名称、设备名称、重量、尺寸、地址信息、专利商信息、用户证明文件、用户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和电话)、技术附件(含设计方签字)、加热炉总图以及签署盖章页等; 1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加热炉模块化制造业绩:③近5年应具有单一加热炉模块重量大于等于180吨的供货业绩不少于1项;④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合同、买方验收合格文件以及相关辅助文件的复印件。相关辅助文件的内容应至少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模块化深度、各单个模块重量、尺寸等; 1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加热炉模块化制造业绩:①近5年应具有不少于1台(套)5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对二甲苯(PX)加热炉模块(或板片)制造业绩,且该业绩至少已安全运行1年以上;②近5年应具有不少于1台(套)15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重整装置反应进料加热炉或80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常减压装置常压加热炉模块(或板片)制造业绩,且该业绩至少已安全运行1年以上; 13.投标人应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压力管道元件)。 14.投标人应有具A级锅炉或A级余热锅炉资质,投标人应具有A1/A2级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资质。 15.投标人应自有加热炉实体制造厂,并提供证明文件(含详细地址);本项目加热炉模块应在投标人自有的加热炉实体制造厂进行制造(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7月17日8:00时至2020年7月24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1号朝阳门SOHO9层910/911,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地铁口G出口。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7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0年08月07日09:00时。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1号朝阳门SOHO9层910/911,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地铁口G出口。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08月07日09:00时前与周春雨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赵 薇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技术请购文件中的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对招标人的文件/料表进行核算,投标人对各自的核算结果负责。。
21.投标说明:(一)报名提示: 1)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电子投标的投标商,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具体请咨询系统客服(400-8198786)。 2)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二)费用支付提示: 1)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支付错误的任何后果,均由投标商自行负责。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标书。 2)保证金必须由公司基本账户支付至本标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不得直接汇款至招标中心工商银行账户;每标(包)必须分开支付,不允许合并支付。不同标包、不同投标人的收款银行信息不同,请务必要按照自己所投标包支付。 3)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登录易派客和EC系统支付模块中直接下载开票时间在三个月内的电子发票。开票时间在三个月外的,可登录51发票平台下载。 (三)标书制作提示: 1)本招标公告中第5、6条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一一响应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投标资格,如放在商务标书中则视为无效。 2)对应标书制作软件中的每个具体栏目,建议分别制作成一个文件后上传,同一位置多次上传,仅保留最后上传的版本。 3)需要签字的线下签字后再扫描上传,电子签章可代替公章,但不能替代签字。 4)报价如有EXCEL料表的,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EXCEL料表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以加密版为准。 5)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在开标前至少5天前提出,少于5天的有可能不再对疑问进行解答。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故标书澄清咨询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业务人员。 6)业绩年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1.2里面的4业绩表中的4.1和4.2业绩年限应当与招标文件中的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业绩年限一致,如两者不一致,请联系招标公告中投标咨询联系人确认。 (四)标书递交: 1)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 2)以U盘形式递交未加密版的技术标和商务标电子版(须为与上传加密版同时生成的版本,否则无法上传),必须同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未上传加密版的也不予接受。U盘递交的未加密电子文件可以将技术和商务密封在一起。(此条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公告为准)。 3)开标时未解密成功,且未递交未加密版电子标书的,视为放弃投标。 (五)注意事项: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变更和澄清的方式在招标系统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系统平台上的变更和澄清的内容,对变更和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应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变更和澄清公告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针对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可能进行现场复核,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制度,严肃处理。。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电 话:
(若电话未通请发邮件)
电 子 邮 件: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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