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珠海LNG2021-2023年度维护性疏浚工程施工项目
标段(包)编号:20-CNOOC-GC-GK-0109/01
发标日期:2020年05月15日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部采购招标中心暨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 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珠海LNG2021-2023年度维护性疏浚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工程项目名称: 珠海LNG2021-2023年度维护性疏浚工程施工项目
竣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项目概况: 珠海LNG接收站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平排山下,高栏港石化仓储区内,距离珠海市区约60公里。珠海LNG接收站于2013年11月建设完成,2014年11月正式投入商业运营。目前,珠海LNG接收站的设计LNG处理能力为390万吨/年,其中,LNG气化设计处理能力为307万吨/年,LNG液态槽车外运设计处理能力为80万吨/年。为了确保珠海LNG码头LNG船舶靠离泊的安全,需要根据珠海LNG码头港池及掉头圆的淤泥回淤量状况开展港池及掉头圆年度分期疏浚维护工作。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石化仓储区
招标范围: 工作内容为珠海LNG2021-2023年度维护性疏浚工程,具体包括: 1.承包商提供施工方案,且合理可行,施工工艺过程描述清晰正确;有针对本项目的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对施工过程中的难点和特点给出了针对性的技术分析和建议。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法先进、可行,技术措施针对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有充分的保障。 2.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完整合理、风险识别及控制措施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安全计划结构全面,恶劣天气及生产安全应急响应组织、职责、程序、资源明确,安全管理人1人或以上。 3.环保管理机构设置完整合理、风险识别及控制措施能满足环保要求,环保计划结构全面,应急响应组织、职责、程序、资源配置明确。 4.承包商负责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缴纳质量监督费用,为质量监督站提供工作配合和支持(包括交通、食宿等); 5.疏浚淤泥抛泥/纳泥点由承包商负责解决,并向业主提供合法抛泥/纳泥点的证明文件。抛泥点和抛泥距离由施工承包商与港区政府和/或海事管理部门、海洋管理部门协商确定,与此相关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均应包含在综合单价内。承包商负责办理抛泥许可证,并承诺合同签署日期起90日内完成抛泥许可证的办理,负责缴纳政府部门收取的检验费用、纳泥费用等,遵守抛泥点的相关抛泥管理规定; 6.承包商选择合理的挖泥地点至抛泥点的运泥线路,若该运泥线路上水深条件不满足施工船舶需要而需要清障或挖泥时,由此发生所有费用由承包商自行承担;承包商应根据业主或政府要求,配合珠海港主航道维护性疏浚施工进度,合理安排调头圆/连接水域与主航道连接范围处的疏浚施工; 7.施工期间,承包商需配备专用交通船舶以满足业主/监理进行水上检查; 8.若维护性疏浚施工期间,LNG船舶需进行靠离泊作业,承包商所有船机应无条件在接到业主通知12小时内离开码头港池及调头圆区域,待LNG船离泊后再恢复施工。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生产能力[工程功能、相邻工程简况与衔接、相关服务简况与工作界面]:不适用
资格要求: 1、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自有或租赁船舶机械设备应至少满足以下一种条件:
(1)船舶舱容4500m3以上、耙吸深度大于17m的耙吸式挖泥船,8m3以上的抓斗式挖泥船及800P以上拖轮(抓斗式挖泥船具备自航功能不需要配置拖轮),单月疏浚能力达到50万m3以上;
(2)沙泵流量2000m3/h以上绞吸船,单月疏浚能力达到50万m3以上,8m3以上的抓斗式挖泥船及800P以上拖轮(抓斗式挖泥船具备自航功能不需要配置拖轮)。
以上机械设备需提供海事或船检部门出具上述船机有效能力的证明文件,以证明拟投入船机满足项目要求;对于租赁设备,须在本合同签订时提供有效设备租赁协议,并与自有设备一样出具船检证书,如租赁设备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租赁协议承诺函,同时需提供以前租赁使用过的业绩,如服务合同扫描件等。
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作为项目经理,拥有200万立方以上疏浚项目施工管理经验;必须具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本;
(2)项目总工:高级工程师,拥有200万m3以上疏浚项目施工管理经验。
项目经理及总工均需附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如需要会验原件)和社保证明(社保购买时间不晚于2018年10月1日起)等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提供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业绩: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止,具备类似已完工疏浚项目业绩,累计疏浚工作量在400万立方米及以上。
5、承包商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以下文件之一:抛泥/纳泥点相关工作承诺函、初步协议或意向书。若中标,承包商将负责项目抛泥/纳泥点的选取、申报等相关工作,并在合同签订后两周内提交经海事部门书面确认的有效的抛泥/纳泥协议书。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0年05月15日到2020年05月22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06月09日 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0年06月09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特殊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313号恒和中心14-16楼
联 系 人:李硕
电子邮箱:lishuo6@cnooc.com.cn
邮 编:5190000
联系电话:1353654251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部采购招标中心暨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4层
联 系 人:苏铂钦
电子邮箱:subq@cnooc.com.cn
邮 编:100027
联系电话:010-8452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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