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国际事业宁波有限公司委托,对涿州市隽诚化工有限公司2019年抗氧剂采购项目 所需抗氧剂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91122-3903-16148-H-B1
2.项目内容:涿州市隽诚化工有限公司2019年抗氧剂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有机试剂 100.0 吨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12月30日,涿州市隽诚化工有限公司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11月06日10时至2019年11月20日0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16.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2日09:00时
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9年11月22日09:00时前与张素珍联系,技术咨询请与任泽群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投标说明:本包招标物资为:抗氧剂1010、抗氧剂168各50吨。 (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共4个包,各包须单独密封,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标识清楚。各包内装投标资料如下:包1:技术标书;包2:技术U盘(内装盖章技术标书扫描后生成的PDF 电子版);包3:商务标书、投标保证金;包4:商务U盘(内装盖章商务标书扫描后生成的 PDF电子版)。注意:各U盘须单独密封并标识,U盘内所有文件名称以“公司名称+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招标编号”格式命名。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一致,否则由于两种投标文件不一致而导致的评标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关于标书费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等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 (3)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支付完成后可开具电子发票(详见电子发票操作手册)。(4)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投标人单位账户,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在线上支付保证金"系统中选择“在线代扣(实时到账)”支付至广发支付系统,也可以选择“银行网银、归档付款”,根据系统生成的支付账号支付至广发支付系统。金额请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请勿随意改变金额。对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以及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上传的情形,招标人将视为相关投标人存在串标行为,其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5)本次招标的澄清及变更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及时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针对售卖标书的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否决条款核对,任意一条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开标时,按照资格后审方式,对照表招标公告中资格条款和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否决条款一一核对,请在投标文件中一一响应。开标时,投标人不得再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和异议,所有解释权属于评标组。 (7)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请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与此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要求为准。投标单位反馈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并参与投标,若放弃投标须发盖章版声明至gyzhangszh.hnyt@sinopec.com邮箱。电话:0574—27668696招标中心人员未能及时接听您的电话时请发送电子邮件。】。
21.其他重要要求:合同签订单位:涿州市隽诚化工有限公司 交货期: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按照订单要求分批送到涿州市隽诚化工有限公司仓库 。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技术咨询: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