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污染的无界性和溢出性加剧了
雾霾治理过程的复杂性,这也决定了单一政府难以独立克服治理难度。
京津冀地区同处一个气候带,形成了一个大的污染团,根治大气污染需要实施区域联防联控,这需要突破现有以行政单位各自为政的管理制度。所以,
京津冀协同治理
雾霾是解决
雾霾污染问题的必然选择。
同时,
京津冀协同治霾具有紧迫的现实需求及重要的时代价值。
京津冀三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北京已进入后工业化阶段,天津处于工业化阶段后期,而河北尚处于工业化阶段中期。在工业化中期就要求实现后工业化阶段的环境治理水平,这显然是不够科学的。
雾霾协同治理的根本目的是通过资源整合与交换实现“1+1>2”的效应。所以,
雾霾协同治理要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落下,否则将造成“短板效应”。
然而,
京津冀协同治理
雾霾面临严峻的现实挑战。从协同治霾的主体来看,合作的信任关系缺失,“公地悲剧”时常发生。地方政府为在短期内维持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保持GDP增速及实现各种政策目标而呈现出复杂多变的参与程度,表现为不愿意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及财力。地方政府往往会选择消极参与的“理性行为”,却会对集体造成非理性,促使环境治理存在“集体行动的困境”。
由于
雾霾治理具有公共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特征,
京津冀协同治理
雾霾必须要有战略眼光,做出战略决策。
首先,切实落实环境执法,法律的尊严在于执行。国家虽有环境保护的法律条文,但政府行政执行制度不完善,没有明确规定行政主体及行政主体的权利义务和在行政主体执行过程中的惩戒措施。在
雾霾治理中,污染物排放毫无节制、无人管理,最终导致
雾霾的形成。而且《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京津冀三地相关规定不统一。法律的尊严在于执行,中国国家治理不能只讲改革,而是要在改革的基础上抓好精细化执法与管理。
其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京津冀地区长期以来以粗放方式发展,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尚未根本性改变,产业布局不合理依然严重。所以,迫切需要提高第三产业比例,降低高能耗第二产业比例。积极发展新能源产业,目前河北张家口成为国内最大的风电基地之一,河北保定有相当大的新能源产业集群,今后新能源产业或可成为河北“造血”方式之一。
再次,大气污染源头治理的关键在于技术突破。为遏制我国城市群区域大气复合污染恶化趋势,寻求科学可行的防治方略和总体解决框架。但要注意的是,切勿盲目采用国外监测技术或照搬国外调控标准。应抓紧基础研究,加大科学投入力度,根据科学研究结果制定出一套详尽完备的PM2.5减排控制方案。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博士研究生)